妻子出轨房东,小儿子非亲生,还反被起诉离婚,太憋屈了!河北广平,44岁男子常年在外做水电工,钱基本交给妻子管。谁知,妻子背着男子和房东好上了,出租屋里多了陌生男人的衣物、剃须刀等。一查流水,发现妻子向房东转了整整60万元,还录到两人亲密通话、拿到亲密照片。更让他崩溃的是,亲子鉴定显示10岁小儿子非他亲生。面对丈夫的质问,妻子不仅不认错,反而恶人先告状,一纸诉状将邢某刚起诉离婚,还要求房产归“小儿子”、汽车归大女儿。法庭上,男子忍无可忍,当庭反击,要求追回这60万、争两个亲生子女抚养权,还要精神赔偿和非亲生子抚养费。
据悉,邢某刚今年44岁,在工地上干了二十多年水电。这活儿苦,冬天水管冻得粘手,夏天晒得脱皮,可他不怕苦,心里总惦记着家里老婆李某英和两个闺女、一个小子。
他和李某英2003年认识,2007年底领的证。婚后两胎都是闺女,邢某刚没二话。2016年老婆又生了个儿子,他乐坏了,在工地请工友喝了顿酒,说“儿女双全,这辈子值了”。
为了挣钱,邢某刚一年到头在外漂着,只有没活时才回家。工资一发,除了吃饭钱,全转给老婆。他觉得,自己在外受累,老婆在家带孩子,都是为了这个家。
2022年,李某英说县城学校好,要租房陪读。邢某刚没多想,说“你看着办”。他还在山西工地扛管子,满脑子都是年底结账。
可没多久,一个女人打电话骂他:“你老婆勾搭我男人,你管不管?”邢某刚以为是骗子,挂了电话没当回事。
2024年6月,邢某刚回家,一进出租屋就觉着不对,衣柜里挂着陌生男人的T恤,鞋架上有双男式凉鞋,卫生间还放着剃须刀。
他问李某英,老婆眼神躲闪:“房东忘拿的。”后来他发现门口装了监控,想连手机看,李某英死活不让。
更要命的是,李某英要换窗帘、换智能门锁,说“房东出钱”。邢某刚越听越邪乎。
他琢磨着,自己这些年挣的钱都交给了老婆,于是说:“咱盖房差点钱,你拿10万出来。”李某英一口回绝:“没钱,早花光了。”
邢某刚心里一沉,跑去银行打流水,从2022年7月到2025年6月,李某英分50多笔,给一个叫曹某的房东转了整整60万!
邢某刚拿着流水质问,李某英倒“坦然”:“借给曹某放高利贷了,他还不上。”邢某刚气得发抖,开始暗中录音、找照片。
后来他带着三个孩子做亲子鉴定,大闺女、二闺女都是亲生的,可那个10岁的“小儿子”,跟他没半点血缘关系!
邢某刚还没缓过神,李某英先下手为强,一纸诉状把他告上法院,要求离婚,还要把房子给“小儿子”、汽车给大闺女。
11月6日,法院开庭,邢某刚当庭反击:要求确认60万转账无效、追回钱款,争回两个亲生闺女的抚养权,还要精神损害赔偿和这些年养小儿子的费用。
走出法院时,邢某刚可能想着,自己拧了半辈子水管,流汗流血供着家,到头来,钱没了,儿子也不是自己的,反倒成了被告。这日子,咋就过成这样了呢?
有人说,一个男人常年在外头干工地,挣的钱一分不少交给家里,结果60万被转给房东,小儿子还不是亲生的,换谁受得了?妻子先起诉离婚,这操作真让人看不懂?
也有人说,外出打工的兄弟们留个心眼,家里大额支出、银行流水该问就问,不是不信任,是给自己留条后路。
在法律上,邢某刚提出追索款项、精神损害赔偿等主张是否能够获得支持呢?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7条规定,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处理。
李某英已婚,在此情况下,如有证据证明李某英为与曹某保持不正当关系而赠与,或明显不合理处分,比如50余笔转账却无借条、无利息、无还款安排,则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
但若曹某能拿出借条、还款记录等证明真实借贷,则不适用第七条,60万元按夫妻共同债权处理。
邢某刚手持亲密录音、照片,有机会证明两人存在不正当关系,继而要求返还财产,并按各自过错处理。
同时,依《民法典》第1073条规定,亲子鉴定可作为否认亲子关系的依据。若法院采信,邢某刚无法定抚养义务,已支出抚养费可主张返还,数额结合支出凭证、抚养时间认定。
依第1091条规定,妻子婚内与他人生育子女,可能构成“其他重大过错”,邢某刚作为无过错方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此外,《民法典》第1084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尚未成年的女儿,妻子有错,不代表邢某刚一定能够拿到手,应当结合双方抚养能力、孩子生活现状及八周岁以上子女意愿处理。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