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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正经招聘吗?” 山东一个学医的女子,应聘一家医院的泌尿外科岗位,简历投出

“这是正经招聘吗?”

山东一个学医的女子,应聘一家医院的泌尿外科岗位,简历投出去,对方找上来,不问专业,不问学历,不问资质,张嘴就是:能接受“袜子管理”的话,每个月给一千块补助。

所谓“袜子管理”,就是定期上交穿过的丝袜、破了的打底裤。对方还反复确认她同不同意交这些东西,说这是“内推的条件”,不接受就“专科报不了”。

女子把聊天记录晒出来之后,医院人事科回得很快:没进行过这样的招聘,没委托过第三方,医院所有招聘只走官网,不会私下联系,后续跟法务沟通,必要时报警。

正经招聘长什么样,大家都知道。招泌尿外科的人,问的是你学什么专业,什么学历,有没有执业资质,做过多少台手术,能不能值夜班。

这些东西,一样都没出现在那段聊天里。对方从头到尾只关心一件事:你愿不愿意把穿过的贴身衣物交出来。

一个岗位的录用条件,跟岗位本身没有任何关系,只跟求职者身上穿的东西有关系,这就已经不可能是正经招聘了。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写得很明白,招聘方只能问跟岗位直接相关的内容,泌尿外科的职责里没有任何一项跟丝袜有关。不问专业不问学历,本身就是最大的不正常。

但光说“不正常”还不够。这件事真正让人后背发凉的地方,不在于对方提了一个荒唐的要求,在于这个要求挂在一个东西后面:岗位。

“不接受就没法继续推荐”,这句话把一份正经工作变成了一个钩子。学医的人找工作,专业对口的机会本来就窄,泌尿外科这种科室,投简历的人排着队,一个“内推”的口子递过来,哪怕条件再离谱,也会有人停下来想一想。

对方挑的就是这个“停下来想一想”的瞬间。他要的不是袜子。袜子哪里都买得到,旧丝袜也不值一千块一个月。他要的是你答应下来这个动作本身——你愿意为了一个岗位,把一条线往后挪。

今天挪的是袜子,明天让你交押金、垫培训费、拍张照片,你已经说过一次“行”,第二次说“不行”就更难了。这不是招聘,这是在筛人。筛那些手头紧、等不起、没得选的人。

同一句话复制粘贴发出去,成本是零,发一千个人,只要有一个人点了头,他就筛出来了一个。正经单位不会用这种方式筛人,正经招聘也不会把“你愿不愿意交贴身衣物”当成录取的前置条件。

医院那边的反应,其实也从侧面把这件事的性质说清楚了。人事科说的是“没这回事”“没委托过”“只走官网”“必要时报警”。

一个单位如果真在招人,不需要用这种语气说话。医院急着把自己摘出去,是因为它知道这件事一旦被当成“医院的招聘”传开,第一个被找上门的就是招牌上那家医院。

冒用别人名字干这种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管的就是盗用、假冒他人名称。而索要穿过的丝袜、打底裤,如果伴随带性意味的言语,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把违背意愿的文字性骚扰也定在民事责任里,聊天记录本身就是证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冒用他人名义招摇撞骗,也有对应的处罚。医院说要报警,不是虚张声势,是它清楚这件事如果真是自己人干的,性质有多重;如果不是自己人干的,被人冒名干这种事,同样得撇干净。

所以回到那个问题:这是正经招聘吗?

正经招聘不会在录用之前向求职者要任何东西。劳动合同法写得很清楚,用人单位招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财物,更不会把交不交贴身衣物当成门槛。

正经招聘也不会绕开官网,用私聊的方式跟一个投了简历的人谈“条件”。

正经招聘更不会把“不接受上交丝袜”和“专科报不了”放在同一句话里。

那个聊天框里从头到尾就没有出现过“招聘”该有的东西,出现的是一个拿岗位当筹码的人在试探另一个人的底线。

那个学医的女子拒绝了,把记录晒出来了,做得对。但比拒绝更重要的,是看清楚这件事到底是什么。

它不是一段奇怪的招聘插曲,也不是一个“有怪癖的HR”的问题。它是一个人拿着一个看起来正经的岗位,在做一件完全不正经的事。他赌的就是有人会把“工作”两个字看得太重,重到愿意为它交出不必要的东西。

一份工作如果第一道门槛是让你把穿过的丝袜交出去,那这份工作本身就不值得要。那不是门槛,是钩子。钩子后面挂着的,从来就不是正经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