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中文网今天(11月5日)报道:“黄之锋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一案今日宣判,他被判入狱10年。黄之锋曾任香港众志秘书长,被指与该党创党主席罗冠聪等人串谋,请求外国对中国及香港实施制裁。他已于9月认罪。黄之锋已被羁押近6年,日前刚在狱中度过30岁生日。他早前因‘47人案’被判刑4年8个月,原本预计明年1月刑满。”
[机智]评几句:曾经是西方媒体捧上天的“民主偶像”,现在成了认罪伏法的阶下囚。黄之锋这10年,说白了就是被外国势力当枪使,反过来求人家制裁自己的国家,把同胞的安宁当成自己上位的筹码。结果呢?国安法一落地,昔日的所谓“英雄光环”瞬间碎了一地,自己认罪的罪名一条条摆在那儿,求洋主子撑腰没撑住,反倒把自己送进了牢房。西方现在哭喊“良心犯”,不过是心疼这枚棋子废了。做汉奸的下场就是这么实在,闹得越凶,判得越重。靠山再硬,也救不了你。倚外求荣的人,最终只会被外人当耗材用完就丢。出卖家国的人,终究要被家国依法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