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玩赖的,但没见过这么玩赖的!”广东,一女子在一酒店,花540.87元订了一间豪华套房,当婚房使用,使用时间为两天,退房时间为第二日下午两点。谁料,第二日,她前脚上婚车,酒店后脚就想把房间借给别的新人办回门礼。甚至,和女子亲人撒谎,说她已经同意,试图混进房间里。女子得知后,果断拒绝。但酒店依旧不死心,7次打电话骚扰女子,婚礼被搞得一团糟。事后,女子要求酒店退还房款,并补偿自己。酒店却说,已送果盘补偿,拒绝退房款。
10月24日,梁女士为了自己的婚礼办得有排场,特意在当地柏曼酒店订了一间豪华套房,布置成出嫁婚房。
同时和酒店约定,24日入住,25日下午两点退房。她还特意交代,这间房是自己第二天结婚出嫁用的婚房,希望酒店妥善安排,不要随意打扰。
当时酒店满口答应,梁女士这才支付了两天的房费540.87元。
10月25日凌晨一大早,天还没亮,梁女士就早早起床化妆,准备接亲流程。
早上六七点钟,一切准备就绪,她坐上婚车,离开酒店前往男方家举行婚礼。
因为之前和酒店约定好的,下午两点退房,因此,梁女士也没多想,把自己的一些私人物品,直接留在酒店房间里。
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她前脚刚走,酒店后脚就开始搞事情!
早上8点41分,梁女士正在男方这面走婚礼流程,突然接到化妆师的电话。
化妆师焦急告诉她,酒店前台来人,想安排另一对新人进梁女士的婚房,办回门仪式,甚至还说谎称梁女士本人已经同意借房!
梁女士一听,火冒三丈,自己从头到尾毫不知情,又啥时候同意过?酒店就是胡诌八咧,想瞒天过海,混进自己的房间。
梁女士很不安,毕竟房间里放着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能让陌生人随便进去,万一丢失就麻烦了。
她赶紧再三叮嘱化妆师绝对不许任何人进入房间,她还是不放心,又给家人打去电话,嘱咐一遍。
本以为明确拒绝后,酒店就会就此作罢,不再打扰。
可谁能想到,酒店工作人员完全不死心,前后七次联系梁女士,甚至还主动提出可以给梁女士包红包。
更过分的是,酒店故技重施,欺骗梁女士家属,说梁女士已经答应了。
自己花钱预订,租期未到,酒店凭啥一次次打扰?
当天上午10点左右,梁女士婚礼结束返回酒店,亲眼看到陌生新人站在自己房间门口,旁边还有酒店工作人员,场面让她无比膈应。
11点,梁女士和家人收拾好自己的私人用品,气愤退房。
事后,梁女士彻底咽不下这口气,找来媒体介入,要求合理补偿,并退还房费。
面对记者,酒店负责人解释说,误以为新娘早上出门就是退房,以为婚礼结束不再用房,只是好心帮另一对新人完成当地婚俗,没有恶意,还送果盘作为补偿,拒绝退还房费。
对方坚持认为,酒店只是征求梁女士意见,并未强行进入,不构成侵权。
此事曝光后,网友炸了:
慷他人之慨吗?结婚当天的还要匀出婚房给另外一对新人用,太膈应了!
人家大喜日子,被结你们酒店反复骚扰,还撒谎两头瞒,转头送果盘就想了事!连个做错事的态度都没有吗?
《民法典》第46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梁女士付钱订房,和酒店形成合法有效的住宿合同,退房时间之前,这间客房的使用权归梁女士。
酒店擅自许诺外人使用房间,还谎称梁女士已经同意,多次打扰属于违约。
酒店以未强行进门,拒绝赔偿,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做错事,就应该拿出做错事的态度,诚恳道歉,给出合理补偿,争得梁女士原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