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泳彬是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刑法学硕士,专注刑事辩护领域,作为电讯诈骗主犯刘忍案从犯赵冰代理律师,我觉得如果是我,我不会接这此案。其原因主要是此案犯赵冰太穷凶极恶,罪不可赦,没有半点良知、正义和人性。去为这样的人辩护,与放虎归山又有何异?不去为自媒体反诈人徽剑正义守护,却为邪恶伸张,有失职业底线。
郑泳彬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刑法学硕士,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是该案被告人的辩护人。单看大众视角,接手这样一起民愤极大的案件,很难被理解。
可我们要分清一件事:律师接受委托为被告人辩护,不等于认同被告人的恶行,更不是为罪恶撑腰。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享有辩护权。
翻看裁判信息,该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死缓,二审维持原判。庭审中,辩护人针对案件疑点提出了辩护意见,但法院结合全案证据,没有采纳相关辩护观点,依据证据作出最终裁判。
这恰恰就是程序正义的意义。辩护的存在,不是为了包庇凶手,而是倒逼司法机关把证据查实、把程序走严,防止出现错案,让最终判决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
郑泳彬过往办理过多起重大刑事案件,不少案件取得了从轻、改变定性或者撤案的结果。这起案件辩护空间很小,接手之后还要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收益有限,争议却不小。
律师选择接或者不接案子,本身有执业选择权。不愿意代理这类案件,是人之常情;愿意依法出庭辩护,履行法定职责,也是法律赋予、要求律师承担的工作。
徽剑的亲人至今无法谅解,不接受谅解方案,希望严惩凶手。网络上,大家对于判决结果也有着不一样的看法。悲痛真实存在,大家想要告慰受害者的心情,同样可以理解。
辩护,辩的不是被告人是不是好人,而是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扎实、量刑是否恰当。医生救治一个犯下重罪的人,救治的是生命;律师为被告人辩护,守护的是整套司法程序。
法治,面向所有人。它既保护善良无辜的普通人,也保障被告人法定的诉讼权利。今天如果我们认为某人罪大恶极就不配拥有辩护,长远来看,任何人都有可能失去这套制度的保护。
徽剑以一己之力揭露电诈乱象,让人敬佩。而规范的刑事辩护制度,是法治体系里不可或缺的一环。二者看似冲突,本质上都是法治建设里不同维度的组成部分。
信源:财新网、界面新闻、新黄河,参考广东省高院二审刑事裁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