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将500万家产全部赠与儿子,
女儿一分未得,法律怎么说?
今天看到一个故事:有老两口自己决定把500万的家产全部给到儿子,女儿没有分到一点财产。不少人会觉得老人家太偏心,为女儿抱不平,认为女儿吃亏了。
从法律上来说:老人对于属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有自由分配的权利,可以通过赠与、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给到任意一个子女,这个行为本身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有一点很多人容易搞错:赡养义务和分家产是两件独立的事。
哪怕子女没有分到父母的一点财产,只要是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成年子女依然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不能以“没分到钱”为由拒绝赡养老人。
财产怎么分配,是父母的权利;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二者不能捆绑、混淆在一起。
本文整理自网络公开案例,不作法律判决依据,相关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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