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25岁男子吐血垂危被弃家中,母亲趁机投保骗保被判3年】海外新鲜事热点现场
韩国一名母亲在儿子吐血、无法行动时将其放任不管致其死亡,其间还投保以获取死亡保险金,被判处实刑。
据法律界1日消息,议政府地方法院刑事11部(部长法官梁哲汉)对因遗弃致死和诈骗等嫌疑被起诉的60多岁女性A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23年9月20日晚10时许,从事保险设计师工作约25年的A某之子B某在京畿道议政府市住所吐出大量鲜血。
平时患有肝病的B某分5至6次吐出约3升血,处于难以行动的状态,但A某未采取拨打119报警或将儿子送往医院等措施。
第二天,A某仍在外从事保险销售,并投保了2份以儿子死亡为保障的保险。
这两份保险规定,若B某因疾病死亡,分别最高赔付5000万韩元和2亿韩元。
A某将儿子指定为被保险人,将自己指定为投保人和可领取死亡保险金的受益人,亲自设计了合同。在保险合同书的被保险人同意栏等处,她代替儿子擅自签名。
B某的危急状态是在当晚因A某的熟人拨打112报警而曝光的,该熟人称“熟人的儿子昨晚吐了血,却没有让他住院”。
出动的警察和急救人员发现了躺在屋内洗手间前的B某。当时B某虽有意识、呼吸和脉搏,但无法动弹。
B某在接受急救后被送往医院,但于22日凌晨因低血容量性休克和吐血死亡。
儿子死后,A某向保险公司提交死亡诊断书等材料,申请了保险金。
被申请2亿韩元死亡保险金的保险公司对投保明细和死亡经过等产生怀疑,拒绝赔付。但另一家寿险公司一个月后向A某支付了2500余万韩元。
拒绝赔付的保险公司于2024年1月向警方控告了A某。
警方经过一年多的调查,以基于未必故意的杀人嫌疑将A某移送检方。此后,公诉机关经补充侦查,以遗弃致死嫌疑而非杀人嫌疑对其提起公诉。
A某在庭审中否认嫌疑,称自己没有亲眼看到儿子吐血的样子,也不知道发生了危及生命或身体的紧急危险。
她还主张,投保当天曾与儿子见面并让其在保险合同书上亲自签名,因此申请保险金也没有问题。
但法院综合报警人的陈述、医院诊疗记录、医务人员意见等,未采纳上述主张。
医院诊疗记录记载,B某从前一天晚上开始吐血,血量达三瓢以上,地上鲜血淋漓。
A某主张自己只是把从丈夫那里听到的话转告给医务人员,但丈夫陈述称,自己是在儿子被送往急诊室后才从A某处得知吐血一事。
当时丈夫因下半身麻痹,在家中行动也不便。
法院也驳回了儿子在保险合同书上签名的说法。
医务人员在侦查机关表示,大量吐血后,B某应逐渐虚弱到无法动弹的程度。
法院判断,B某当时不具备外出或亲自在保险合同书上签名的状态。
法院指出:“被告人实际上是唯一能够救助被害人的人,却不仅将处于严重状态的被害人原样遗弃在家中,还企图借此获取金钱利益,罪责极其重大。”
接着指出:“这起违背人伦的犯罪导致被害人死亡这一无法挽回的结果,被告人否认犯罪,也看不到对被害人的怜悯或反省态度”,“对被告人予以严惩不可避免”。
法院还补充说:“考虑到图谋2亿韩元保险金的犯罪未遂,以及被告人似乎承担了被害人等家属的生计、没有受过罚金刑以上处罚的前科等,将这些作为有利情节予以酌情考虑。”
公诉机关和A某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