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2500块现金塞进防弹玻璃窗口,几分钟后手机一震,账户里跳出来的余额竟然是25000块。
整整多打了一个零。
多出来的22500块钱,储户没有吭声,而是退到银行大厅的立柱旁,低着头用大拇指在发亮的屏幕上迅速划动,一转手就把这笔钱直接转进了妻子的账户。
到了夜里盘点钱箱,对账机吐出的单据怎么也合不上,账面差了整整两万两千五。调出白天的监控录像,柜员输错数字的画面清清楚楚。
工作人员急匆匆把电话打过去催着退钱。
电话那头的语气却硬邦邦地顶了回来:“你们柜台前面不是立着牌子吗?白纸黑字写着‘离柜概不负责’,怎么出了门反倒管我要钱?”
任凭银行怎么沟通,对方咬死不认,银行转头以不当得利把人起诉到了松滋法院。
在法庭的调解桌前,那块经常惹争议的告示牌被摆在了风口浪尖。法官把案卷往桌上一放,话说得直接明了:银行单方面立的牌子,只免除自己的麻烦、限制储户的权利,在法条面前根本没有效力。不是自己的钱揣进兜里,就是不当得利。
眼看没有半点转圜的余地,储户手里的笔在协议书上悬了半天,最终还是签了字,把两万两千五百块钱原路退了回去。
平日里这句“离柜概不负责”,总被大家吐槽太霸道。
真到了银行自己犯错的时候,你觉得这块牌子到底是该两头管,还是打一开始就不该立在柜台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