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不起诉的两大理由:检方认为张某军与卜某见面两三个月后发生关系,此后长期同居、生育子女、补办酒席,主观是为“组建家庭共同生活”,与强奸犯罪存在本质区别,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其将一名婴儿送养并收取4万元“抱养费”,也因生活困难被认定为民间送养,不予追诉。法律界的强烈质疑: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刑法第23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与无性自我防卫能力的精神障碍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使用暴力、是否“稳定同居”,均应以强奸罪论处。“组建家庭”的动机仅可能影响量刑,不应改变定罪定性。检方以同一份“无性自我防卫能力”鉴定起诉两名村民,却对张某军作出相反处理,同案不同判引发双重标准质疑。
山西走失女硕士卜某遭同村两名村民多次性侵一案将于11月4日在左权县法院一审宣判,而与她同居十余年并育有子女的张某军,却因“长期稳定同居”被检方决定不予起诉。 一、两名同村村民被公诉细节- 张某国四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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