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存款被柜员转走,银行只赔一部分,剩下损失谁来兜底。
庞女士五十多岁,和银行有往来。她听柜员赵某推荐高息产品,说先给五万元利息,本金还按一百万元算。她多次输入密码,后来发现九十五万元被转走,赵某因诈骗被判刑,追回三十二万元,还剩六十三万多元损失。
他在银行网点、上班时间、以柜员身份办业务,储户有理由信他代表银行。银行内控失守,不能拿“个人行为”免责。
一审判银行赔三十八万元,二审改判赔五十万余元,责任从六成提到八成。法院看职务外观和银行管理过错,也认定庞女士有次要疏忽。
普通人遇到高息、提前付息、反复输密码,得多问一句。出事先冻结账户、报警留凭证,再向银行索赔;刑事追回不够,不等于银行没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