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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上海,有一个说法叫 “天字第一号”难题。不是治安,不是交通。是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上海,有一个说法叫 “天字第一号”难题。不是治安,不是交通。是住房。

人均居住面积只有6平方米。几代人挤在一间屋子里,厨卫公用,拉个帘子就是“房间”。住房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统揽,建房子的钱从财政出,分房子的权在单位手里,等的人多,盖的房少,排到谁算谁。

1991年2月,上海出台了一套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核心五个词:推行公积金,提租发补贴,配房买债券,买房给优惠,建立房委会。方案背后有一个关键人物,叶伯初,当时参与顶层设计,后来93岁了还在回忆这件事。

住房公积金的核心逻辑,在当时听起来有点“不像是社会主义的”:国家支持一部分,单位补贴一部分,个人合理负担一部分,三方的钱放进一个属于职工个人的账户,定向用于住房,买房时可以提取,也可以申请低息贷款。

过去住房资金只有一个来源:财政。住房是“拨”下来的。公积金制度把“拨”变成了“存”——你先存,单位配,国家托底,存够了借给你,借了要还。

这条路子借鉴了新加坡和香港的经验,但在中国落地之后,长出了一个更庞大的东西。1994年国务院发文向全国推广,199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公积金制度正式进入法制化轨道。到2021年,仅上海一地,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1.33万亿元,向290万户家庭发放个人贷款102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