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徽剑案主犯赵冰死缓文书曝光! 理由有三: 一是被害人自身疾病是其死亡的次要原因。

徽剑案主犯赵冰死缓文书曝光!
理由有三:
一是被害人自身疾病是其死亡的次要原因。
二是赵冰归案后有自首情节。
三是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物资损失。
我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不懂这些判决依据,从普通人角度出发,比如一个癌症晚期病人被人无故殴打致死,主犯会不会因为病人患癌症反正要死而免除死刑?

先把那份文书里真正写的东西摆出来。法院认的是坦白,不是自首。这俩词听着差不多,法律上差着一截。自首是你自己走进去说“我干的”。坦白是人家把你摁住了,你才开口。赵冰属于后者。

再说高血压那事。法医写了,吴恺直接死因是头面部被打出来的颅内出血。高血压只是“促进作用”,算次要原因。翻译成大白话:你一拳打过去,搁普通人身上可能肿个包。搁血管脆的人身上,血管爆了。法院就因为这个,把赵冰的死刑给缓了。

我给你举个例子。假设你邻居有严重心脏病。你踹他家门进去揍他,他吓死了。法院会不会说“反正他心脏本来就不好”?不会。但你踹门那一下的暴力程度,和赵冰钳子夹指甲、跨省打三天、最后踢晕了拿草盖住走人,是一回事吗?

赵冰干的事不是一拳一脚。是冒充警察,把人从惠州架上车,开到河源,再开到江西。钳子夹掉半片指甲。逼着删文章。最后踢晕了,拍张照发给境外上线交差,枯草一盖,转身走人。人是在荒山上躺了两天被村民发现的。

法院自己也说了,赵冰是组织者、是直接动手的人,论罪该判死刑。可那三个理由一叠,死刑就变成了死缓。

还有那五十万。签谅解书的人叫吴炳南,是吴恺父母收养的儿子。刑事诉讼法写的近亲属里,没有养兄弟这一号。法院没认这份谅解书。但钱赔了,这个动作本身被写进了从宽理由里。没起作用,又起了作用。

你问癌症晚期那个问题。法律不会说“反正他要死了”。但法律会问:你的暴力行为,是不是死亡的主要原因?如果是,该怎么判怎么判。如果不是,那量刑的天平就会晃。

徽剑案的天平,晃了。晃到了死缓。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