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软怕硬!”上海,女子乘地铁,落座空间局促,礼貌请邻座男子挪一下。谁料,男子不让,还故意往她身边靠。两人僵持两站路后,男子非说女子压到他胳膊,找茬争吵。吵着吵着,男子拿胳膊用力肘击女子后背,女子一下摔倒在地。周围人上前扶她,并报警。警方以故意伤害罚了男子500块钱,女子摔的膝盖疼、腰疼、脚脖子疼就医花费不少,起诉男子索赔。没想到,男子却说:是她没站稳,地铁有地坪,能摔多严重,不赔!最终,法院查明事实,作出公正判决。
2025年6月5号傍晚6点多,孙女士下班赶地铁,正是晚高峰,人挤人。她上车之后,看见乘客徐先生左边有个空位,就走过去坐下。
座位间距本来就窄,坐得有点局促,孙女士就轻声示意旁边的徐先生往边上挪一挪,留出点空间。
可没想到徐先生非但不挪,还故意往她这边靠过来,摆明了就是较劲。
孙女士也没再跟他多说,俩人就这么僵着,一路坐了两站。
本来孙女士想着忍一忍,到站就完事了,不想再起冲突。
结果没过多久,徐先生突然说孙女士压到他胳膊了,张嘴就跟她吵起来。
争执当中,徐先生直接用胳膊肘顶她后背,猛地一推,孙女士一下子失去平衡,重重摔在地上。
旁边乘客赶紧伸手扶她,有人帮忙报了警。
孙女士摔了之后,浑身难受,腰、膝盖、脚踝都疼得厉害,去医院检查,疼痛评分6分,她连着三天没法上班。
据了解,当天6点15分徐先生在一位乘客下车之后,他坐了下来,过了十分钟,他左右两边的乘客先后到站下车,一下子空出两个座位。
紧接着上来一位男乘客坐在徐先生右边,徐先生还主动往中间挪了挪,给人让地方,随后,孙女士上车坐在了徐先生左边……
之后,便发生了上述一幕。
因为这事徐先生是故意动手,俩人吵完之后,他主动用胳膊肘顶、推孙女士后背,明知道一推对方会摔倒,还这么干。
监控能证明孙女士没有先动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民警认定徐先生属于故意伤害,罚了他500块。
之后,孙女士找徐先生协商医药费、误工费这些损失。
可徐先生一直不服,说不就是轻轻推一下,地铁地面软,摔不出啥毛病。甚至他觉得是孙女士先不礼貌的,不该他赔钱。
没办法,孙女士只能起诉到法院。
其实,这个徐先生的表现挺没有风度的。孙女士一上车示意让座,他潜意识觉得自己的空间被侵占,尊严被挑战,心里憋着不服气,所以故意与其对抗,不让座,反向挤人较劲。
可他右边的男乘客上车后,他反而会让,会往中间挪一挪,
他和孙女士僵持两站路,因一点小摩擦借题发挥,用“肘击”的方式发泄不满,不仅心胸狭隘,也说明了他情绪自控力差,心眼小。
可法院调了监控,还问了在场乘客,视频显示孙女士坐下的时候两边都有空地方,根本不存在故意挤徐先生。
法院认定,是徐先生占着位置不肯礼让,争执之后主动动手推人,过错全在他这边。
最后,法院判徐先生赔孙女士2500多块钱。
有人说,从视频中看到男士的右边是有空位置的,不但不谦让一下,还霸道地推女士。本质就是坏,就是有意挑事。
也有人说,男子汉大丈夫和女人过不去,太小气了吧,文明素质低下真可怜啊,也是个欺软怕硬的主儿!
对此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