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反抗等打死吗?”陕西洛南,一女子和男子分手,男子不甘心,要女子给他父母买衣服,女子不买,男子破口大骂,女子怕他纠缠,把恋爱时男子给她送的手镯还了,可男子还是不走,非要女子给他一笔钱赔偿他,女子不给,男子恼羞成怒,把女子堵出租屋里挥拳就打,他边打边威胁,女子急了,拿刀捅向男子腹部,男子伤势严重,鉴定为重伤二级,女子原本是遭遇纠缠的弱势受害者,最后却被法院认定为防卫过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令人唏嘘。
2024年7月,女子何某和王某确定了恋爱关系,两个人相处了快一年时间,感情没有发展,反而矛盾越攒越多,
2025年6月时,何某正式和王某分手,
何某以为,俩人完全可以好聚好散。
可没想到,王某不甘心,直接撵到何某的出租屋里,他进门二话不说,直接就让何某给他父母买衣服。
何某急了,直接拒绝,咱俩都分手了,凭啥要我买衣服?
王某当场翻脸,指着何某就破口大骂,还放出狠话来威胁她。
何某不想激化矛盾,拿出恋爱时王某送的手镯还给他。
她心里就一个念头,把东西还清,两人就算彻底结清了,赶紧让王某走了就是。
可没想到,王某拿过手镯,还是不依不饶,他又说了,要想分手,必须给他一笔钱补偿他!
何某瞪大了眼睛,还能提出这样的要求?你的礼物我也还了,我们好聚好散,以后各走各路,互不相欠!
何某拒绝给钱,王某本来就是找事来的,一看何某不愿意给钱,他火冒三丈,彻底急了
他跳脚大骂,一边骂脏话一把放狠话,他推着何某,挥拳就打,一个大男人拳头的力量可想而知。
何某被打的头晕眼花,她退无可退,这样太欺负人了,她一个弱女子怎么经得他的拳头!
她独自一人,无人帮她,这要是继续让他打下去,自己的人身安全都保不住了。
女子急了,兔子急了还会咬人那,她
拿起刀就捅了过去,一刀捅到王某腹部。
王某顿时血流如注,他受伤倒地,后来被送医鉴定。
王某伤情严重,达到了重伤二级,他也没有想到,何某竟然敢拿刀反抗。
殊不知狗急跳墙,你都知道挥拳打人,凭啥何某就不能反抗?
有人觉得,何某当时被堵在自己的出租屋里,对方是上门纠缠的前男友。
两个人力量差距本来就大,她被推被打,眼看到了危机时候,这姑娘难道不该算正当防卫吗?
再说了,在那种时候,她肯定满脑子想的都是再不反抗会不会被对方打死。
她根本不可能去想,自己咋样反抗,反抗到哪一种程度才算是在规定限度内的反抗。
而且她一开始已经在退让了,她在拒绝第一个不合理要求之后,主动把对方送的手镯还回去。
她这样做,就是想把关系划清楚,让对方赶紧离开自己的住处。
她从头到尾没想过要主动伤人,可王某得寸进尺,从索要财物升级到动手推打。
硬是把何某逼到了完全没有退路的地步,何某是慌乱之下,才做出了的过激反应。
因此,很多人都会认为女子就是正当防卫,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法律上又是怎么看的呢?
刑法有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何某当时正在遭受对方的辱骂、推打,反击的初衷是制止不法侵害,本身具备防卫的前提。
但她用刀具捅王某腹部,造成重伤二级的结果,和对方徒手侵害的强度严重不对等,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何某的行为已经满足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原本的量刑区间在3年以上10年以下。
但何某原本是反抗王某的殴打采用刀捅他的,案发后也主动认罪认罚。
因此法院综合了这种情况,最终判决,何某犯故意伤害罪,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