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央视曝光2388元蜜丸成本仅40元,周兆成:食品非法添加镇痛药,暴利保健品不能只

央视曝光2388元蜜丸成本仅40元,周兆成:食品非法添加镇痛药,暴利保健品不能只按欺诈处理
 
很多人以为,保健品只是虚标价格、夸大功效,顶多算消费欺诈,退一赔三就完事。这般想法,和食品安全犯罪、行刑衔接的法律认定规则,实在相去甚远。
 
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央视曝光的这起保健品大案触目惊心:一款主打调理的蜜丸售价高达2388元,实际成本仅40元。商家瞄准腰腿疼痛的老年群体,大肆宣传可根治病痛,短短几年销售额突破千万。经权威检测,这款普通食品中检出镇痛药物成分。嫌疑人辩称药物成分来自天然原料,但监管查明,该原料不在药食同源目录内,严禁添加到普通食品中。商家刻意隐瞒配料,把普通食品包装成治病神药收割老年群体,事件曝光后引发全网热议。不少人认为按消费欺诈处罚即可,也有人提出,含药物成分长期服用损害健康,不能简单按民事纠纷处理。
 
很多人存在认知误区:不是主动掺西药,只是原料自带药效,商家就不算刑事犯罪。
 
可法律逻辑并非如此。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明确,普通食品严禁添加药品,也禁止使用药食同源清单外的原料。无论是人为后期掺入,还是刻意使用违禁原料带入药用成分,只要有意将含药物成分的物质加入食品并宣传治疗效果,就已越过民事欺诈的红线。当然,并非所有夸大宣传的食品都会涉刑,关键要看主观目的、原料属性以及对人体健康的现实危害。
 
单纯夸大保健效果、虚高定价的虚假宣传,和刻意使用违禁原料、让消费者不知情下摄入药物的生产销售行为,法律评价完全不同;市场监管的行政处罚不等于刑事追责,高额暴利背后,藏着侵害老年人身体健康的重大风险。
 
刑事层面,本案大概率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商家明知相关原料禁止用于食品生产仍加工销售,老人在不知情下长期摄入镇痛成分,易掩盖真实病情、延误正规治疗,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案件中还查出伪造证书、私刻印章等行为,还可能单独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一并追责。销售金额巨大,一旦罪名成立,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并处高额罚金。
 
民事层面,消费者可依据食品安全法主张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计算,赔偿力度远高于消法的退一赔三。受害老人及家属可保留产品、转账记录、宣传材料,依法起诉维权。
 
行政层面,这类违规产品会被责令召回、下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高额罚款,相关主体还会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市场经营。
 
提醒中老年朋友:普通食品没有治病功效,宣称能根治慢性病、疼痛病的食品务必高度警惕。也奉劝经营者,别打“药食同源”擦边球收割老年人,食品安全底线不容试探。
 
市场监管能管住价格欺诈,刑法才是守住食品安全的最后防线。保健品骗局收割的不只是老人的积蓄,更是他们的健康和希望。
 
你觉得,针对这类专门坑害老年人的食品骗局,惩罚力度是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