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3年,英国议会通过《废除奴隶制法案》,决定废除大英帝国殖民地的奴隶制。
当时英国殖民地有超过80万名被奴役者,但废奴并不是宣布他们立即获得自由,而是设计了一套今天看来颇为荒唐的安排。
英国政府拿出2000万英镑,补偿那些失去奴隶的奴隶主。
被奴役的人呢?没有得到土地,没有得到财富,更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不仅如此,获得自由的成年人还要经历一段所谓的“学徒期”,继续为原来的主人提供免费劳动,没有工资,直到1838年,这套制度才被彻底废除。
1833年的2000万英镑有多大?
约占英国当年财政年度收入的40%,是当时英国和平时期规模极其庞大的财政支出。
当然,英国政府也没有直接拿自己的财政收入去支付,而是通过政府借款筹集了约1500万英镑,另外500万英镑通过政府债券等形式支付。
这些最初发行的债券,后来经过多次债务合并、转换和重组,被纳入其他长期政府债券体系,部分债权人在过程中选择提前赎回或者转换债券。
1927年,原始贷款相关债务又被合并进其他政府债券,直到2015年,英国政府在调整国债结构时,才完成最后一部分相关债务的清偿,但是其中究竟有多少能够直接追溯到当年的奴隶主补偿贷款,英国财政部也无法给出准确数字。
从1835年借款,到2015年清偿最后一部分相关债券,这笔为了补偿奴隶主而形成的债务,跨越了整整180年。
现在轮到英国面对另一笔历史账了。
10月31日,伯纳姆在《卫报》发表文章,表示愿意考虑代表英国政府正式道歉,也愿意与受奴隶贸易影响的国家展开对话。
但有一个条件,那就是赔钱免谈。
他给出的理由是,今天的英国人没有亲自参与当年的奴隶贸易,不应该承担历史罪行的赔偿责任。
英国政府还提出,可以帮助英联邦贫困国家重组债务,延长还款期限、降低融资成本。
听起来似乎很有诚意,但加勒比国家并不买账。
他们并不是要今天的英国人替祖先认罪,而是要英国承认,当年靠奴隶贸易获得的利益,英国至今还在享受,奴隶贸易留下的苦果,加勒比国家却还在承受。
英国可以说今天的人没有参与当年的奴隶贸易。
但加勒比国家要问的是,当年奴隶主获得的补偿,可以通过国家债务延续到后世,为什么奴隶后代受到的伤害,却不能成为今天讨论历史责任的理由?
难道只要换了几代人,当年的事情就可以一笔勾销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