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女子和男朋友正在出租房内休息。晚上9点左右,家里突然停电了,紧接着就有开门的声音,随后,楼下的男邻居就闯了进来。男邻居见女子的男友在这里,撒腿就跑。女子被吓坏了,她平时只用NFC开门,门锁的密码,她自己都不知道,邻居是怎么知道的?女子赶紧报了警,可面对民警的询问,男邻居始终不肯承认,还说拉电闸是为了帮房东省电。结果悲剧了,警方已经以非法侵入住宅立案。
陈女士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搬出来住本来就是图个清净,因为楼层隔音的问题,经常遭到楼下男邻居的投诉。
男邻居三天两头就会砸陈女士家的房门,两个人碰面的时候也剑拔弩张,关系一直很紧张。
陈女士毕竟是一个女孩子,虽然气势上没落下风,实际上心里还是比较害怕的。
既然惹不起还躲不起吗?陈女士和男朋友商量了一下,准备重新找个房子。
事发当天晚上九点多。陈女士喊来了男朋友,陈女士的妹妹也在家里,三个人正忙着收拾东西,家里突然停电了。
就在三个人愣神的时候,门口突然传来动静,紧接着房门就被打开了。
陈女士被吓坏了,下意识的抓紧男朋友的手,三个人也一齐向门口看去。
随后,一个男性的黑影探了进来,可能是看到了屋里面的三个人,一句话也没说扭头就跑。
陈女士的男友随后追了出去,一眼就认出这个人正是楼下的男邻居。
大半夜的,男邻居跑家里来干什么?而且还能准确的输入房门密码。
问题是房门密码就连陈女士都不知道,平时都是刷卡进入,男邻居是从哪里知道的?
陈女士被吓了一身冷汗,这个房子还能住吗?于是打电话报了警。
可面对民警的询问,男邻居还是嘴硬,坚称拉闸是为了帮房东省电,至于输入密码开门这件事,完全就是一个误会。
好在民警并没有听信男子的一面之词,以非法侵入住宅立案侦查。
可即便如此,陈女士心里还是一阵后怕,心理上也留下了阴影,根本不敢自己待在家里了,男朋友也只能整夜陪伴着。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先不说男邻居的行为有什么动机,大半夜故意拉断电闸,并趁机开门入户,主观恶意非常明显,一旦查实,男邻居根本跑不掉法律的制裁。
其实这件事归根结底还是邻里之间的纠纷。陈女士和邻居之间因为存在长期的矛盾一直没能解决,导致积怨已深。
可邻居之间解决矛盾的方式有很多,既然邻居嫌弃陈女士整夜发出噪声,完全可以向物业进行反馈,实在是解决不了,也可以打电话报警。
男邻居是怎么做的呢?半夜三更直接潜入陈女士的家里,到底是图财还是图色?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