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陈春梅出生,她是陈同志的孙女,长相正气,一脸庄严,获得了山西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主要在最高法工作,历任多个重要岗位,现在担任法官学院副院长,还写过一本回忆爷爷的书籍。
2024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一份五年教育培训规划。
文件里有项具体任务:到2028年,把全国基层法官轮训一遍。规划要求通过案例教学、岗位练兵和视频培训提高法官的办案能力,还安排对一万余名人民法庭庭长开展轮训。那时,陈春梅已经担任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
国家法官学院不直接受理案件,主要负责法官培训、案例研究和司法交流。培训对象既有新入职人员,也有需要掌握新法律、新裁判方法的在职法官。陈春梅此前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还到地方基层法院挂过职。
陈春梅出生于1974年2月,山西昔阳人,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学院,取得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学位。她的祖父,就是曾经担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陈永贵。
陈永贵早年在昔阳大寨务农,做过村党支部书记、农业社主任。
大寨通过修造梯田、兴修水利改善生产条件,逐渐成为全国知名的农业典型。陈永贵也从农村基层走上省级和中央领导岗位。
1975年,陈永贵出任国务院副总理,参与领导全国农业工作。
当时陈春梅还未满两岁。1980年9月,全国人大会议接受陈永贵解除副总理职务的请求。1986年3月26日,他在北京去世,孙女才十二岁。
2008年6月,作家出版社出版了陈春梅撰写的《我的爷爷陈永贵:从农民到国务院副总理》。全书三百三十六页,内容涉及大寨创业、陈永贵的从政经历及晚年生活,还收录了陈永贵长子陈明珠回忆父亲的文章。陈明珠正是陈春梅的父亲。
这本书整理了祖孙两代之间跨越数十年的家庭经历。陈永贵早年的许多重要活动发生在孙女出生之前,父辈的回忆也成为书中讲述祖父生平的一部分。
出版这本书时,陈春梅已经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她的专业工作涉及法院机关督查,后来又进入地方行政审判管理岗位。
2014年11月5日,北京市法院行政审判系列访谈邀请陈春梅参加。她当时的职务是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督查办主任、一级法官,同时挂职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行政审判。
就在四天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新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委托相应工作人员出庭。修改后的法律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行政诉讼处理的,是公民、企业等主体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法律争议。行政处罚是否合法,行政许可程序有没有问题,法院都要依法审查。具体案件由审判组织裁判,分管副院长则承担相应的审判管理职责。
最高法办公厅督查办的工作有所不同,主要涉及机关工作督促落实。此后,陈春梅还担任过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副局长。法院内部督察关注司法纪律、工作人员履职等问题,与具体案件的裁判职责存在明确分工。
2024年7月,国家法官学院公布的领导信息中,陈春梅已任党委委员、副院长。学院同时加挂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法官国际交流中心的牌子,工作范围包括法官教育、案例研究和涉外司法交流。
2025年夏天,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第三十三期案例大讲坛,选取六个涉外海商事典型案例,陈春梅负责主持。参加研讨的有高校学者、海事法院和商事审判庭法官,以及外交部门工作人员。
会上讨论的问题相当具体。企业跨境经营遇到不同国家法律冲突怎么办?国际条约在国内审判中怎样适用?制裁与反制裁给企业带来哪些法律难题?最高法民四庭提供支持,司法案例研究院负责组织,各领域人员结合案例分别提出专业意见。
同年11月,陈春梅又出席澳门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联合举办的中国高级法官培训项目开班活动。当年有五名博士生、十九名硕士生入学。这个项目从2021年已经启动,通过联合培养,让法官进一步学习国际规则和涉外法律实务。
2026年4月28日,陈春梅应邀为河南焦作两级法院干警讲授审判风险防控。课程涉及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司法责任制、阅核制及“四类案件”监管。当地法院干警通过视频连线同步参加培训。
同年9月,澳门大学与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合作协议续签仪式,高级法官联合培养项目继续开展。代表有关机构签署协议的,是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周加海、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李成玉和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唐晓晴。
双方自2021年开展的法学硕士、博士联合培养合作,由此进入新的协议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