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性真大!”10月27日,湖南娄底,一对家长带两个孩子走到一家干果店旁边,孩子扒着购物车玩耍时,头不小心撞到了货架,孩子爸爸看到后,直接抬起一脚踹向货架,发泄情绪,刚开始,老板还以为是购物车碰撞,看了监控才知道,这是男子故意的!
踹完那一脚,男子没有蹲下来看孩子的头,也没有伸手把歪掉的货架扶正,带着一家人走了。女老板在收银台后面愣了一下,她当时确实以为是购物车滑过去撞上的。监控画面里那个抬腿的动作太干脆了,干脆到不像一个刚看见孩子撞了头的父亲该有的反应。
把火撒在一件不会喊疼的东西上,这件事在娄底发生之前,已经有人用更费力气的方式做过一遍。2018年8月,浙江衢州龙游县罗家乡的庄某,儿子前些天骑电瓶车在村里的垃圾分类投放点附近跟一辆车碰了,人没大事,车也没大事。
庄某事后反复想一件事:投放点那块宣传牌挡住了儿子的视线。这个念头在庄某脑子里转了好几天,没有人跟她说过那块牌子跟事故有什么关系,庄某也没有去找村干部问过。
8月6日天刚亮,庄某从家里拿了一把锄头,走到村中桥头的垃圾分类点,先砸了护栏和宣传牌,再把五只垃圾桶一只一只推进旁边的河道里。有村民站在远处看,庄某没有躲,扔下一句话,让村干部来找她,这些都是她干的。
龙游县公安局东华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警后走访确认了行为人,8月7日上午把庄某传唤到案,庄某对砸东西和推桶的事供认不讳,民警查下来,她儿子那次碰撞跟投放点没有任何关系。庄某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进了拘留所,六天。
庄某至少还给自己找了一个跟儿子有关的由头。曲靖益宁的那名女子连这个由头都省了。2026年4月5日,这名女子发现家里停水,她没有先看水费单,也没有打电话问物业,直接认定是楼下正在装修的米线店动了总水管。
女子下楼跟米线店员工吵了一通,吵完转身上楼,从家里取来一把扳手,回到楼外把小区公共水管的阀门和管道连接处砸坏。
整栋楼跟着停水数小时,小区工作人员赶来修的时候,这名女子还挡在前面不让动。益宁派出所民警到场取证,确认是故意损毁公共设施,行政拘留五天,维修费用也判由这名女子承担。曲靖这名女子拎着扳手出门那一刻,脑子里想的是“总要有人负责”,最后负责的是她自己。
**愤怒以愚蠢开始,以后悔告终。** 毕达哥拉斯这句话放在安岳周某身上也合适。2024年5月,四川安岳的周某因为家庭琐事跟父亲吵了一架,吵完之后周某出了门,捡起路边的石块往家附近的公共垃圾棚上砸,棚子被砸得不成样子,整条街的垃圾桶被掀翻,垃圾散到田里。
砸完石头,周某的情绪没有降下来,周某回到家中,开着一辆借来的面包车,对着地上已经倒了的垃圾桶来回撞。安岳县公安局接到“垃圾桶被人打了”的报警,民警到场走访后找到了周某,周某因故意破坏公共财物被行政拘留。那辆面包车不是周某的,垃圾桶也不是跟他吵架的那个人的。
三件事摆在一起,时间从2018年拉到2026年,地点从浙江到云南到四川,庄某、曲靖那名女子、周某,没有一个人是在处理最初那件让自己不痛快的事。庄某没有去修儿子的车,曲靖那名女子没有去查水费,周某没有跟父亲把话说开。
三个人都选择了一个不会还手的目标,然后为这个选择付出了法律上的代价。娄底那位父亲踹向干果店货架的时候,女老板起初还以为是购物车碰的,直到调出监控才看清那一脚是故意抬起来的。
视频发到网上之后,那位父亲有没有回头看过那个货架,有没有问过孩子头还疼不疼,监控没有拍到,女老板也不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