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很多人觉得捐房子做慈善肯定一路绿灯,实际真不是,上海这对老夫妇的事就能说明问题。

很多人觉得捐房子做慈善肯定一路绿灯,实际真不是,上海这对老夫妇的事就能说明问题。


二老无儿无女,一辈子省吃俭用,生前已经捐了500多万善款,临走前立了公证遗嘱,把剩下的存款和一套徐汇区的40多平房子全捐了,专门用来救贫困先心病患儿,还特意找了基金会做受托人,公证处也给做了死后生效的委托书,想着直接卖房就行,不用走继承流程。


结果真到处置的时候卡壳了。按现在的规定,产权人去世后要卖房,必须先把房子过户到新的权利人名下,才能再交易。也就是说基金会得先把房子过到自己名下,再对外卖。但基金会属于机构,过户之后再卖房就得按企业标准计税,算下来税费能占到房价的六七成,这套市价300多万的房子,光税就要交近200万,平白少了一半能用来救孩子的钱。


这事两边其实都没毛病。登记部门是按现行规定办事,没有弹性操作的空间,要是随便开了口子,后面难免有人钻空子逃税。老人的意愿也完全是善意的,一辈子的积蓄都拿出来救人,谁也不希望钱卡在税费上。


对咱们普通人来说也算提个醒,要是以后想做大额的慈善捐赠,尤其是房产这类固定资产,最好提前找专业的税务和法律人士问清楚流程,把中间可能产生的成本都算清楚,不然本来的好意可能打折扣。


你们身边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本来合理的事卡在规则上的情况?


【信息来源:案件聚焦、新闻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