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太深!北京,男子准备租车自驾川西,与租车公司约定每天租金380元,一共租9天,租金合计3400元,押金7000元。谁曾想,男子还车后竟然被扣了5000元押金。租车公司称,GPS多次显示超速,却又拿不出来交警罚单。男子寻求记者的帮助,可查完合同才发现对方早就设计好了套路,除了男子之外,还有十几人被骗。
谭先生一直非常向往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一次偶然刷到了一条租车的广告,谭先生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了,马上与租车公司取得了联系。
双方谈妥,租金每天为380元。谭先生计划了一下行程,来回一共有9天,租金合计3400元。
这个价格还算是合理,可接下来租车公司却要谭先生交7000元的押金。
谭先生嫌押金太高了,甚至远高于租金了。不过工作人员却让谭先生不用担心,仅仅是制式合同条款,正常情况下,15天查完违章就全额退了。
是谭先生第一次租车,根本不知道租车公司里面的套路,于是便交钱签了合同。
直到行程结束,谭先生去退车的时候,工作人员却告诉他,GPS记录显示谭先生多次超速。根据合同的规定,要扣5000元的违约金。
7000元的押金只剩下了2000块钱。
谭先生听完就懵了,虽然开的不是自己的车,可全程他自己驾驶非常谨慎,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违章,而且交警那边也查不到具体的违章记录。
既然租车公司认定超速,那最起码得拿出证据来。
可租车公司仅仅给谭先生看了几张GPS的超速截图,就认定谭先生存在超速情况。而谭先生想要完整的GPS原始数据,却直接被商家给拒绝了。理由是GPS数据属于他们的隐私。
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谭先生于是寻求记者的帮助。记者随即翻看了谭先生与租车公司的合同,在第三条清清楚楚的写着,严禁超速。甲方依托行车记录仪、GPS轨迹核查,一旦查实超速,需支付违约金5000元,用于弥补人工核算成本以及车辆非正常损耗、安全风险管控支出。该笔违约金可直接从押金中扣除。
记者随后又向交警部门进行核实。交警部门回应称,民用GPS记录的超速并不能作为交警执法的依据。
换句话说,租车公司嘴里的查实超速,实际上与法律意义上的违章完全是两码事。
韩先生这才反应过来,怪不得当时工作人员跟他要了7000元的押金,原来早就设计好了套路,就等着他过去钻了。
一下子损失了5000元,谭先生心里咽不下这口气,随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还在社交平台分享了自己的遭遇。
没想到,除了谭先生之外,还有很多外地游客遭遇到同类押金纠纷。短短的时间里,就有十余人站了出来,他们还组成了一个维权团队。
而经过调查,这家租车公司在4月份才注册营业执照,却没有在规定的60天时限内到交警部门进行备案,属于典型的违规经营。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谭先生在与租车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已经对7000元的押金提出了质疑。不过工作人员却让谭先生不必担心,结果正中商家的圈套。
纵观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这已经不是什么合同纠纷了,是典型的拿着格式条款当幌子,拿民用GPS当证据,在押金里大做文章。
商家嘴上说着是为了警示租赁人员不要危险驾驶,实际上却别有用心。超不超速完全是他们公司说的算,就连交警也管不着。
游客不服也不要紧,大不了就去起诉。可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为了5000块钱去起诉,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准备材料和证据,诉讼成本可能比押金还要贵。
自驾游为的就是放松心情,领略大美山河。很多人图方便选择租车,不过在租车之前,一定要先学会看合同,把这个套路了解清楚了再去租。
免得到时候纠纷下来,自己又拿不出来证据,只能哑巴吃黄连,自讨苦吃了。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