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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归他爸,与我无关!”湖北广水10岁娃放鞭炮烧了两辆车,父母离婚后妈妈拒赔:

“孩子归他爸,与我无关!”湖北广水10岁娃放鞭炮烧了两辆车,父母离婚后妈妈拒赔:法院判了

2026年新春期间,湖北广水一名10岁男孩邱某甲在院内燃放鞭炮,火苗引燃老年代步车后又波及旁边轿车,车主杨某的车辆受损;男孩父亲当场表示愿意赔偿,双方协商确定9200元,此后却迟迟未付。车主后来另行评估损失并起诉,男孩母亲罗某某则以事发时不在场、已办理离婚、孩子由父亲直接抚养为由,主张赔款与自己无关。法院审理后判令男孩父母共同支付9200元,并明确孩子本人如有财产先从其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父母补足;孩子闯祸由家长承担赔付,是日常经验,婚姻关系结束并不当然切断对未成年子女的照管义务,这一判断把责任从“谁当时看孩子”拉回到“谁仍是监护人”。

时间先后不能成为母亲退出看护职责的理由。燃放鞭炮发生在春节,二人办理离婚登记在当年4月,事发时婚姻关系尚未解除,母亲称当时正办离婚,恰好表明法律手续并未走完;更关键的是,法院没有把结论押在这个时间点上,十岁男孩对燃放鞭炮的危险缺乏足够判断,双亲均未尽教育、管理之责,造成他人损失就应承担赔付。父母子女关系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失,离异后仍负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即使手续早一年办完,也不能以孩子不随自己生活为由拒绝或减轻赔付,照管责任不会因分开生活而自动消失。

对外先由双亲共同承担,对内再按约定或实际情况清算,次序不能倒置。离异双方内部如何分担,是两人之间的事,不能拿来对抗受害车主;车主无需卷入别人的离婚协议,也无需先弄清孩子归谁抚养再决定找谁要钱。9200元协议系双方当场协商、真实意思,金额与事后更高评估差距不大,没有明显误算或严重不公,应依约履行;车主另做更高评估要求按高赔,法院未支持。拖延和反复评估会拉长诉讼、抬高成本,一份能兑现的9200元比一张还需再打一轮的更高数额更实在。

责任层次先看行为归属,再看监护人兜底,分开生活的人不能从照管义务中退出。判决末尾安排孩子本人如有财产先从其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再由父母补足;十岁孩童通常没有独立财产,这一条现实用得少,却把顺序写得分明。一场鞭炮引燃两辆车,烧出的是离异之后仍不能退出的看护职责;它不因分居、不因手续完成、也不因孩子跟谁住而中断。车主拿到可兑现的判决,母亲领到本以为无关的账单,中间那层误解正是此类纠纷常卡住的地方。

参考资料:
[1]极目新闻.熊孩子放鞭炮引燃车辆,车主起诉其父母索赔9200元,孩子妈妈称当时不在场且正在办离婚,法院:监护赔偿责任不因父母离异免除.极目新闻.2026-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