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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前7天重大司法勝訴!密歇根州法院要求該州州務卿本森(Jocelyn Benson)通知州內所有的選舉書記官,必須保留11月3日的投票記錄冊(poll books)。[赞][加油] 密歇根州法院對該州務卿喬斯林·本森(Jocelyn Benson)下達指示:“被告須指示所有地方選舉官員,保留11月3日大選中的電子投票記錄冊。” ​

選前7天重大司法勝訴!密歇根州法院要求該州州務卿本森(Jocelyn Benson)通知州內所有的選舉書記官,必須保留11月3日的投票記錄冊(poll books)。

密歇根州法院對該州務卿喬斯林·本森(Jocelyn Benson)下達指示:“被告須指示所有地方選舉官員,保留11月3日大選中的電子投票記錄冊。”

那麼,本森先前制定的「刪除規則」怎麼辦呢?法院裁定:“在本案最終解決之前,被告不得執行第168.48號規則。”

本森的規則原本要求:在選舉結果獲得認證後的7天內,必須刪除投票記錄冊文件。

而聯邦法律則規定:選舉紀錄必須保存22個月。

曾有一位鄉鎮選舉書記官詢問應遵守哪項規定,卻無人回應。於是,米歇爾·麥奎爾(Michelle McQueer)提起了訴訟。

8月,法院下令保護了她所保管的文件。據了解,這是目前僅存的一份,並禁止針對她執行那項刪除規則。

今天,應共和黨全國委員會(RNC)和密西根州共和黨的進一步請求,法院將這項保護範圍擴大到了密西根州的所有選舉書記官。很高興有他們加入這場抗爭。

在此過程中,美國司法部及民權司(division)向法院表示,州務卿對於保存投票記錄冊資料「負有最終責任」。此外,本森手下的資料管理人員也證實,各選區在選舉日下載的名單「無需上傳」。

「重建」資料並不等同於「保存」原始記錄。

雖然這並非最終判決,但在法官做出裁決期間,任何11月大選的投票記錄冊都不得被刪除。這正是那位書記官當初所訴求的。

一位書記官,一個問題,換來了該州悉數保存11月選舉投票記錄冊。

讓我們重塑安全、正常與負責的密西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