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小区有一个 90 岁老人,是某高校退休教授,老伴走得早,他一个人独居。他有一个儿

小区有一个 90 岁老人,是某高校退休教授,老伴走得早,他一个人独居。他有一个儿子,时不时到他这里来,与老父亲说说话,喝喝茶,老人的日子过得挺踏实。可是在今年,54 岁的儿子得了一场大病,人没了。就在把儿子后事办完,老人却接到了一张传票。原告是他的儿媳和孙女,要把老人住的这套 190 平的大房子,全部判归儿媳和孙女,因为这套房子是写在老人儿子和儿媳两个人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人不知该怎么办?后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最终,法院判决,那套近 190 平的房子,所有权归儿媳所有,但儿媳必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公公支付房产折价补偿款 20 万余元,其他的再支付 15 万余元。
看了这件事,真叫人唏嘘感慨的。故事中的这位九旬老教授晚年痛失独子,本就悲痛万分,又骤然被儿媳、孙女起诉,居所面临不保,处境令人心疼。房子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法理上不属于他,他本无房屋产权。好在法律援助帮他争取到补偿款,虽没能保住房子,但拿到应得份额,也算在冰冷的诉讼里,守住了一点晚年生活保障。
至于这当儿媳的,丈夫离世后,她选择直接起诉公公争夺房产,做法略显不近人情,忽略老人丧子之痛。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她享有大部分产权,诉求有法律依据。但亲情当先,本该好好协商,而非一纸诉状对簿公堂。最终判决兼顾法理,她拿到房屋所有权,也依法承担了对老人的补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