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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克文最近说了段挺扎心的话。 他说那些绑架、杀人、施暴、悬赏追杀国内举报者的

卢克文最近说了段挺扎心的话。


他说那些绑架、杀人、施暴、悬赏追杀国内举报者的境外电诈团伙,叫 "电诈" 太温和了,根本配不上他们的狠劲,应该直接叫恐怖组织。他还问了一句。

这种在国内行凶杀举报者的罪犯要是都不判死刑,那咱们是不是在纵容?

这话一出来,网上立马吵翻了。

有人觉得卢克文太极端,不就是诈骗吗?至于上升到恐怖组织?你看看那些搞恐袭的,哪个不是拿炸药对着无辜人群?电诈再坏,不也是图钱嘛,跟恐怖主义扯得上吗?

我跟你说,这你就外行了。

你以为电诈是啥?坐电脑前敲键盘骗老头老太太的养老钱?那都是几年前的老黄历了。现在的电诈园区,那就是一个个独立王国。

进去的人想出来?先交几十万赎金,交不出来就打,打到你听话为止。不听话?关水牢、电击、被强迫卖肾抵债,这些可不是我编的,都是逃出来的受害者亲口说的。

最狠的是什么?是他们把黑手伸回国内了。

你在国内举报了,他在境外就能把你家地址、你孩子学校摸得一清二楚,然后悬赏买你的人头。这叫什么?这叫恐怖袭击的逻辑 —— 用暴力恐吓让所有人不敢反抗。

恐怖组织的核心定义不就是这个吗?通过制造恐惧来达到目的。电诈团伙图钱,但手段跟恐怖分子一模一样。

所以你看,卢克文说叫 "电诈" 太温和,真不是他危言耸听。

但话说回来,也有人提出不一样的看法。说咱们国家法律讲究罪刑法定,诈骗罪就是诈骗罪,你不能因为恨就给人扣帽子。再说了,这些人大多在境外,咱们警察又不能随便出国抓人,就算判了死刑又能怎样?远水解不了近渴。

这话听着有道理,细想就站不住脚。

人虽然在境外,但受害者在国内,犯罪影响也在国内,咱们凭什么不能管?再说了,量刑轻重跟能不能抓到是两码事 —— 你法律上不重判,等真抓到的时候岂不是更没威慑力?就像小偷要是都只罚几百块,那谁还怕?

为什么同样是图钱,抢劫银行跟诈骗就不一样?因为抢劫用了暴力。那电诈团伙现在绑架、杀人、悬赏追杀,跟抢劫有啥区别?甚至更狠 —— 抢劫是一次性的,电诈是长期的、系统化的、有组织的暴力犯罪。

我倒觉得,现在最该讨论的不是该不该叫恐怖组织,而是咱们普通人能做什么。

你想想,那些被骗的人,哪个不是被 "高收益"" 内幕消息 " 勾住的?有人说受害者贪心,活该。

这话我不爱听。你设身处地想想,你要是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能说出你身份证号、你家庭住址,能报出你银行卡后四位,你能不慌?现在的诈骗早就不是靠忽悠了,是靠信息差和心理战,普通人真扛不住。

与其在网上吵 "叫什么名字",不如多想想怎么堵住这些漏洞。

为什么我们的个人信息会泄露到境外?为什么电诈园区能在某些国家堂而皇之地存在?这些问题不解决,光在国内喊死刑,喊破嗓子也没用。

当然了,要是真能把那些首恶绳之以法、判个死刑,那绝对是大快人心。

不是说死刑能解决所有问题,但至少能让那些还在园区里的人知道 —— 你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你今天敢对国内举报者下黑手,明天就有法律等着你。

卢克文这话虽然说得冲,但方向没错。有些恶,就是不能轻描淡写。你把它叫 "电诈",好像就是个经济问题;你把它叫 "恐怖组织",大家才会意识到这是要命的事。名字不一样,重视程度就不一样,打砸力度更不一样。

你们觉得呢?这帮人到底算诈骗犯,还是算恐怖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