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觉得,基层村干部,本应该扎根乡土,帮老百姓解决难题,带领大家好好过日子。可孟玲芬的所作所为,完全背离了基层岗位的职责,把一个村子的村务大权,变成了自己欺压乡邻、谋取私利的工具。
她的恶行不是一时冲动,而是长年累月、有团伙配合的持续欺压。在任职期间,村里的事务很少公开,集体账目模糊不清,大大小小很多事情,基本由她一个人说了算。村民心里有疑问,想要提出不同意见,或者尝试向上反映问题,往往会遭到她和同伙的刁难、恐吓。很长一段时间里,不少村民只能默默忍耐。
很多没有经历过这类事情的朋友很难理解,当年村里的老百姓承受了多大压力。孟玲芬为了捞取好处,私设不合理的规矩,把主意打到了村民的红白喜事上面。谁家有婚嫁、丧葬这类大事,都要向她表示,一旦不顺着她的意思,她就带人上门搅扰,阻拦事情正常办理。
婚丧嫁娶,是老百姓心里很看重的事,只求顺顺利利。可在孟玲芬眼里,这些百姓的大事,都成了她借机敛财的机会。这种敲诈式的行为持续了很久,不少村民害怕后续被报复,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除了在红白事上乱伸手,她还盯上了村集体的资源。擅自占用集体土地,截留、侵占集体资产和相关补贴款项。本来该分给村民、用于村子建设的收益,被她私自把控,落到了自己和同伙手里。
为了稳住自己的势力,她拉拢身边亲属和闲散人员抱团,在村子里随意寻衅,损毁村民财物,排挤和她意见不合的人。不少村民长期活在担忧之中,整个村子的风气都被破坏了。不是大家不想站出来,是害怕之后遭到打击报复。
但是,违法作恶,终究躲不过法律的追究。村民持续不断的举报线索,引起了上级部门的重视。公安部门开展调查,把孟玲芬这个团伙一网打尽,相关涉案人员全部到案接受调查。
办案机关收集了大量证人证言、物证,完整核实清楚她的全部犯罪事实。经审理查明,孟玲芬犯下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职务侵占、诈骗、故意毁坏财物等多项罪名,证据扎实充分。2016年8月,一审判决孟玲芬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5.5万元。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核查全部材料之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着这个团伙被打掉,压在泉邱二村村民心头多年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村庄慢慢恢复平静,村务重新走向公开透明,村民不用再小心翼翼过日子。
这个案子也是扫黑除恶当中一个很典型的案例。基层是联系群众最直接的地方,绝不允许黑恶势力盘踞,更不允许有人借着职务身份欺压群众。权力是用来服务群众的,不是用来满足个人私欲的。不管是谁,只要触碰法律红线,侵害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早晚都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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