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都在喊“把赵冰改判死刑”。都懂这股正气,可把正义押在舆论逼法院改判上,方向偏了。
先看法庭怎么说。粤省高院写得清楚:赵冰是主犯、致死直接责任人,论罪当死。但被害人自身疾病是死亡次要原因,加上他坦白、积极赔偿,所以给了死缓。这不是放一马,是按量刑逻辑走的。
舆论改不了判决,这是制度设计。按民意“票数”定罪,正是法律要防的“媒介审判”。你可以怒,法院却不能因为骂声大就改判。
那这口气该往哪出?
真正的刺,不在法庭给了死缓,是“徽剑”这样一个揭电诈的人,在境外连命都保不住。我们能动凶手的,不过国内一份判决;可命案发生的土壤,在国境线外。
死缓不等于没事。可要下一个敢说真话的人不送命,靠的不是把谁推上断头台,是让境外那张犯罪网,有人去掀。
除了喊一句死刑,我们还能为下一个“徽剑”做点什么?
对此,你们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