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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籍名人录(160)一一许友超 许友超(1900—1963),原名书丁,福建晋

晋江籍名人录(160)一一许友超
许友超(1900—1963),原名书丁,福建晋江龙湖檀林(福林)村人,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厦门首任市长、思明县长、旅菲爱国华侨。
许友超从小家境贫寒,4岁时,父亲去世,由母亲独自扶养,八岁入本村私塾读书。
十二岁时随叔父下南洋,到菲律宾,入圣马拉书院习英文,毕业后辅佐其叔经营义隆木材厂,1925年任该厂经理。
1930年,东南亚各国考察商务。曾先后担任森商商会会长,东方共济俱乐部总理,中华商会副会长、主席。
担任"中华木商会″会长,同时也是东方共济俱乐部总理、中华青年会董事。
1932年,年仅32岁的许友超当选菲律宾中华总商会会长。该会成立于1904年,原来叫作“中华商务局”。
许友超“九一八”事变后出任菲律宾国难后援会及中国航空建设协会马尼拉分会副主席等。1932年同安海桂华山受派赴香港会见蔡廷锴,并与他同乘“芝莎丹尼号”轮抵厦门。
蔡廷锴感于许友超的爱国情怀,在途中亲笔题下“为国服务”。《晋江县志》作“为国义务”,赠于许友超。
许友超任命为思明市(即后厦门市)市政筹备处处长后,并注意发展地方经济。
1933年11月20日,十九路军将领蔡廷锴、蒋光鼐、陈铭枢联合李济深等发动“福建事变”(即“闽变”),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
11月25日,任命许友超为厦门市市长兼思明县县长。
同年12月1日上午八时,许友超在思明县政府举行就职典礼。厦门设市,许则为首任市长。
不久调升龙漳汀省省长,辞职后,重返菲律宾。
抗战期间,许友超积极从事抗日救国运动,曾于1942年1月8日,同其余四十一位华侨领袖被日军逮捕,在狱中惨遭日本G子酷刑,依然坚贞不屈,被判处二十年徒刑。
日军当局迫于舆论压力于1943年4月19日释放他。
此后,他一直从事马尼拉中华商会和建南银行等工作。
1963年患病,前往美治疗,同年11月1日逝世于美国,享年6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