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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着3800万的判决款,收到判决书才4天就去申请离婚,两套房一辆车全归妻子,自己

欠着3800万的判决款,收到判决书才4天就去申请离婚,两套房一辆车全归妻子,自己一分不拿,上海浦东法院把这纸离婚协议里的财产分割条款撤销了。
数字先摆出来。2024年1月,浙江某科技公司起诉一家管理公司胜诉,作为有限合伙人的郑某,要对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3800万余元的补充赔偿责任。2月1日判决书送到他手上,2月5日他就和妻子王某去申请离婚登记,一个月后手续办完。协议写得干干净净:位于浦东新区的两处房产归女方、剩余贷款女方来还,一辆汽车也归女方,男方不要求任何现金补偿,还专门写明主要夫妻共同财产已全部合法分割、无任何隐匿。同年5月,科技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发现郑某名下已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6月,王某把其中一套房子940万卖掉了,另一套她自己认价约2000万。
很多人会觉得,婚姻自由,离婚协议白纸黑字签了字,法院凭什么连人家怎么分家产都要管。关键卡点在于,离婚协议里解除婚姻关系那部分法律不碰,但财产分割条款本身是财产属性,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写得明白,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2025年2月施行的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三条,又把这条路明确铺到了离婚协议上。
先替郑某夫妇讲句公道话,两人2017年底就分居,女方长期住在国外,感情破裂的婚姻拖着不办也是常态,离婚本身不犯法。客观来讲,法院盯的不是离不离婚,是分割失衡到什么程度:子女已成年,男方对离婚无重大过错,既没有抚养费要负担,也没有损害赔偿可主张。两套房加一辆车一分不补全归女方,这一分,可供偿债的责任财产直接清了零。
主审该案的浦东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赵超说得很直白,即便离婚协议形式合法,明显失衡的财产分割条款仍可依法撤销。话说回来,真要是感情走到头,平分也好、一方给补偿也好,路多得是,这对夫妻偏偏挑了最干净的那一条。
说白了,这份判决值钱的地方,是给净身出户这套老操作标了价:条款撤销,房子和车回到共同财产里,该执行的接着执行,躲不会变成免。提醒两句:债务没还清之前,别指望离婚协议能把主要财产摘出去,债权人拿着生效判决就能起诉撤销;反过来,借钱出去遇上对方突然离婚分产、名下突然干净,同样可以走这条路。别拿一纸协议当保险柜,时间线摆在那,4天,比什么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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