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竟有花钱赎罪的制度,犯了罪缴纳财物就能减免刑罚。
这套制度叫赎刑,最早见于《尚书》“金作赎刑”,周代《吕刑》还定下五刑对应的赎铜标准。
睡虎地秦简记载,秦朝从赎黥到赎死都有明文,没钱缴纳的犯人,也可以服劳役抵偿。
唐代律法最为完备,笞杖徒流乃至杂犯死罪,都可以纳铜赎罪,但十恶重罪、故意杀人、监守自盗这类罪名不在赎免范围。
明清延续赎刑,分成纳赎、收赎、赎罪,对应不同人群。
赎刑不是人人随便用钱脱罪,罪行轻重、身份、年龄,都会决定能不能赎、该交多少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