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寺庙竟能合法放贷收利息?
南北朝起,大寺院开设质库,也叫长生库、无尽藏,拿香火布施的钱对外放贷,还可以抵押物品换钱。
南朝长沙寺的质库,百姓拿苎麻、布匹、农具都能质押借钱。
唐代设有无尽藏院,官府认可寺院这项经营,利息收入用来供养僧众、修缮庙宇。
敦煌文书里留存大量寺院借贷契约,写清本金、利息与归还日期。
到宋代,各地寺院长生库盛行,不少百姓遇急难,都去寺庙借钱周转。
后来民间典当兴起,寺院放贷慢慢减少,陆游笔记里,还专门记下僧寺质库取利的景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