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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再次把亲情打败!”湖北十堰,一90岁大爷本以为能安度晚年,可没想到,他54

“金钱再次把亲情打败!”湖北十堰,一90岁大爷本以为能安度晚年,可没想到,他54岁的的儿子突然死亡,老人眼前一黑,顿时感到天都塌了,他没了依仗,儿媳对他没任何赡养义务,大爷悲痛欲绝,还没想好今后咋办,儿媳孙女又把他告到法院,要求单独继承儿子留下的190平房产,大爷绝望了。

刘老是高校退休教授,老伴很早就去世了,可他还有儿子,本来以为晚年的生活能安安稳稳。

可没想到,很快噩耗传来,他54的儿子刘先生因病去世,刘老心里难过,白发人送黑发人,他顿时感觉天都塌了。

儿子去世,留下一套190多平方的房子,儿子有妻子女儿,按照法定继承,刘老也能继承一份。

也就是说,刘老和儿媳孙女,都是儿子刘先生的第一继承人,儿子的遗产,本身就该有他一份。

刘老以为,儿子去世,虽然儿媳对他没赡养义务,可人情还在,孙女还在,总不可能就这么断了联系。

可他没有想到,自己还没从失去儿子的悲痛中缓过来,转头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告他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儿媳李女士和孙女刘某某。

这母女俩告到法院,要求把刘先生留下的190平的房子,全部划到她们名下,归她们所有。

刘老急了,他一个人独居,刚刚才经历了丧子之痛,那套房子,他本就有份,现在又被家人告上了法庭。

他心里难过,利益面前,没了亲情,他辗转反侧,整宿整宿睡不着觉,只能去找法律援助。

律师经过调查,发现儿媳李女士起诉的时候,只提了要分房子,但对刘先生留下的存款,抚恤金,公积金这些遗产半字不提。

按理来说,这些钱都得拿到明面上来说,该分割分割,该是谁的就该给谁。

可儿媳只想要房,压根不提老人应得的遗产份额,这明显不符合继承案件中,要把所有遗产都查清分割的要求。

律师申请了延期开庭,立刻到刘先生生前的单 位做了调查。

律师这才发现,刘先生抚恤金有34万,个人养老金账户8万,年金11万,工资卡里还有1.2万。

另外,刘先生公积金里有16万元,但已经被取走了,儿媳李女士养老金有13万元。

这些资金里面,只要是婚后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李女士,剩下的一半属于刘先生的遗产。

按照法定继承,刘先生的遗产要分给刘老、妻子李女士和女儿刘某某3人继承。

最后法院判决,房子归李女士所有,李女士支付刘老房子折价款20万元。

另外,还要支付给刘老其他遗产的分割款15万元,两项合计35万。

有人说了,老人肯定还有其他子女,财产分清是对的,不然等老人去世了更加麻烦。

如果老人没有其他子女,都是一家人,就没有必要细算。

可如果老人还有别的孩子,儿媳可能是考虑刘老年纪大了,怕其他儿女争去世儿子的房产,这才采取了诉讼方式,解决刘老去世以后儿女间的争端。

但无论如何,老人作为去世儿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来就有合法的继承权。

不能因为老人年纪大了,有退休金,就理所当然地剥夺他应得的份额。

毕竟丧子之痛对老人来说,是巨大的伤痛,而且他年纪大了,生活开支,医疗看病都少不了钱,老人有权维护自己该得的那份遗产。

《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刘先生因病去世,90岁的刘老作为刘先生的父亲,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儿媳、孙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因此,法院判决,房子归儿媳李女士所有,但李女士要在20天内,将房子折价款20万元支付给刘老。

并且,要将刘先生其他遗产中刘老该得的份额15万元支付给刘老。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 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