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今天: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北京闭幕,会议公报正式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单独二孩”之后,生育政策的又一次重大调整。公报的完整表述是:“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意味着政策在放宽生育数量限制的同时,仍然明确保留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框架定位。
从决策到法律落地经历了约两个月的程序衔接。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新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全面二孩政策由此在全国范围内同步正式实施。
这一政策出台的直接背景是人口结构的持续变化。2011年起,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达到峰值后开始下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从2010年的13.3%升至2014年的15.5%,总量达2.12亿。政策目标被概括为“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据当时测算,新增可生育二孩的目标人群约9000万,短期内每年平均新增出生人口约300万。
从实际效果看,政策在初期释放了积压的二孩生育需求:2016年出生人口升至1786万,2017年为1723万,均较政策实施前有所增加;但2018年起出生人口回落,提振效应未能持续。总体而言,2015年10月29日提出的全面二孩政策,是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框架内对生育数量限制的一次阶段性放宽,其直接指向是应对老龄化加速与劳动年龄人口缩减,而非对计划生育制度本身的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