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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没谈拢的酒水买卖,最后变成两篇阅读量12.6万的帖子,和一个赔了1万块钱的结

一笔没谈拢的酒水买卖,最后变成两篇阅读量12.6万的帖子,和一个赔了1万块钱的结局。
数字摊开更有意思。2026年1月,赵某因为和酒水商行员工刘某的交易争议,在某社交平台连着发了两篇笔记,内容全是编的——高中相恋、三次流产、被刘某骗走5万元、婚后出轨。编完文字她还配了图,刘某自己发在网上的订婚照和结婚证照片。平台后台数据:两篇笔记累计阅读12.6万次,转发2157次,评论1345条。刘某起诉到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赵某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审理,认定诽谤成立,拒不到庭只是把答辩机会自己扔了。她上诉,宁波中院二审驳回,维持原判。
很多人会觉得,判得太轻了。12.6万次阅读、1300多条评论,最后就1万块钱,这个数字和闹出的动静放在一起怎么看都不对称。话说回来,赵某多半真觉得自己是吃亏的那一方,买卖纠纷里觉得自己没处说理的人,很容易把发帖当成唯一的喇叭。
关键卡点在于,这起案子真正伤人的地方不是文字编得有多离谱,而是照片是真的。文字是编的,照片是真的,订婚照和结婚证照片是从刘某自己账号上扒下来的,它们不参与撒谎,却给谎言做了担保。看到真实的婚纱照和证件照,人会默认旁边那段字也是真的,这就是半真半假比全是假话更麻烦的地方,它直接绕过了你核实的本能。#造谣
#名誉权
#网络暴力

第二个卡点是这笔钱的性质。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法律上是抚慰不是罚款,功能是承认你确实受了委屈,不是让对方倾家荡产,所以拿造谣成本才1万来骂判决,方向骂错了。真要让造谣变得不划算,靠的不是把抚慰金抬到天价,而是让每一次造谣都能被找到、被起诉、被判赔,确定的代价永远比一次性的高价更有约束力。
法院二审里有句话说得挺直白:即便双方存在酒水交易纠纷,也应当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不能以网络发帖诽谤的方式私力报复。它把你有没有理和你用的什么方式拆成了两件事,有理不等于可以用造谣的方式出气,手里有锤子不等于可以抡。
刘某这边也有个动作值得说,他放弃了赔礼道歉的请求,因为赵某已经删帖销号。这个选择可以理解,但删掉的内容不会自己回到没发过的状态,12.6万次阅读已经发生过,截图、转发、别人手机里的缓存都还在。真碰上这种事,第一件事不是等对方删,而是先固定证据,公证、录屏、把传播数据存下来。
纠纷归纠纷,渠道归渠道。买卖谈崩了可以去投诉、去起诉,这些路都慢,但不会反过来咬你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