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多万瞬间打了水漂!江苏南京,业主在某高端小区掏 3000 多万买了套豪宅,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小区旁边的隧道是业主专享的私用通道,主打安静私密。可中秋节深夜,开发商突然发来通知,说这条私密隧道改成了市政公共道路,所有社会车辆都能随意通行。
这个小区就是南京的越城天地,早年推广名叫 "应天府",位置在秦淮区中华门附近。2017 年,招商系公司经过 395 轮竞价,以 98.1 亿元拿下这块地,创下当时南京总价地王纪录,开发商是南京盛香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窑湾街隧道就紧挨着小区,全长六百多米。小区只有一个地下车库,车辆只能经隧道进出,两侧各开一个口子,一边连着小区车行出入口,一边连着隔壁商圈的地下车库。
有业主说,当初买房时,销售反复强调这条隧道是 "私享专属" 归家通道,主打安静私密,豪宅的溢价全压在这条隧道上。可中秋节深夜,业主们突然收到通知,说窑湾街隧道、饮马街隧道要调整为市政公共道路,社会车辆全天都能通行。
一觉醒来,安静的归家动线成了车来车往的公共通道。更扎心的是房价,三千多万买的房子,现在有业主说只值一千多万,账面上少了一千多万。
业主的担忧还不止房价。地库出口设在市政隧道里,以后各种社会车辆都从这儿过,和进出车库的车混在一起,安全隐患不小。隧道一堵,小区车辆连进出都难。
开发商不认这个说法。10 月 8 日,南京盛香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声明:相关市政隧道工程,是项目拿地前政府已统一规划的市政设施,公司只是按土地出让条件代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隧道从来就不是小区专属的。
至于 "私享承诺",开发商称从开盘销售至今,一直在《不利因素告知书》《房屋购买确认书》及购房合同、现场沙盘里书面提示过,不存在隐瞒。
规划部门也回应了。10 月 27 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表示,2016 年市政府批复的城市规划里,窑湾街就是城市道路,2017 年地块出让时也明确约定为城市道路、机动车下穿通行,销售现场的《不利因素公示》里确实有 "城市市政隧道进入小区地库" 的表述。
秦淮分局核实后回应,小区地库出入口和城市地下道路都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出入口与市政隧道相接符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隧道规划属性自始至终是市政道路。
两边各执一词,但这事法律上有得掰扯。有律师分析,核心是两个问题。
一个是开发商到底有没有充分告知。按《民法典》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得用合理方式提醒对方注意跟自己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
告知书写 "周边规划有市政隧道",和写明 "小区地库出入口直接开在市政隧道侧壁上,未来将作为公共道路通行",差别大了去了。如果只笼统提一句,没把 "直连"" 市政化 " 当重点提示,告知是否充分就要打问号。
另一个是销售嘴里的 "私享" 算不算合同承诺。按最高法的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原则上只是要约邀请,但开发商就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作的说明和允诺,内容具体明确,又对合同订立和房价有重大影响的,就构成要约,就算没写进合同,也应视为合同内容。
三千多万的豪宅,"私享隧道" 是不是核心溢价点,得结合宣传物料、沙盘、销售话术综合判断。要是 "私享" 反复被当核心卖点讲,开发商又没在显眼位置澄清市政属性,就很可能被认定构成合同承诺。
业主能走的路也不少。民事上,如果开发商告知不充分,或销售承诺被认定算数却没兑现,可以主张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索赔房屋贬值损失。行政上,可以向规划部门申请信息公开,查审批文件,看 "开洞" 到底在不在获批图纸里。协商上,可以要求开发商优化归家动线、设置物理隔离,在市政通行和小区私密性之间找折中。
三千多万的豪宅梦,败给深夜的一纸通知。隧道到底算谁的,损失谁来担,最后还得看证据和法院怎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