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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柜概不负责?不!”湖北松滋,男子到银行存2500元,柜员操作多打一个零,给他

“离柜概不负责?不!”湖北松滋,男子到银行存2500元,柜员操作多打一个零,给他录入25000元。男子发现多出22500元,直接转给媳妇。银行对账发现钱少了,找男子要钱。没想到,男子拿柜台“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标语为由,拒绝退还这笔钱。银行协商无果后起诉到法院。法院这样判。

2025年12月,当天晚上银行对账,账面怎么都对不上,差了22500元。

工作人员都急的直冒冷汗,这要对不上账事就大了!赶紧调取监控查看,发现是一位严先生的这笔存款业务出了岔子。

原来,当天严先生去银行柜台,亲手递给柜员2500元现金要存起来。

可柜员操作的时候粗心大意,将系统里面误录成25000元,也没核实,就这么存进去了。

严先生办完业务走出柜台,一查账户,一眼就看见凭空多出来22500块。

换做明事理的人,发现银行多入账,当场就回去说明情况,把钱退还就可以了。

可这严先生偏不,一想起银行那句提示语“离柜概不负责”,就觉得可行。只要他办完业务走出柜台,钱进自己账户,这笔存款就算自己的了。

出错也是柜员操作失误,责任全在银行,跟自己没关系。

加上贪念作祟,毕竟2万多不是小钱,觉得银行拿他没办法。

他完全没想明白,这条标语只是提醒核对,不是法律规定,不属于自己的钱,本就不该拿。

于是,严先生揣着明白装糊涂,一声不吭,转头直接把这笔多出来的钱转给了媳妇,暗自窃喜天降横财。

银行这边马上联系严先生,希望他把多出来的钱退回来。

没想到严先生理直气壮,拿柜台那句标语当挡箭牌,振振有词:柜台上明明写着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这是你们柜员自己操作失误,钱我拿到手了,凭啥让我返还?

来回沟通好几轮,严先生死活不肯退钱。没办法,银行只能起诉到法院,以不当得利讨要这笔钱款。

从法律方面,“离柜概不负责”只是银行单方面贴的提示,属于格式霸王条款,没有法律约束力。

它只能提醒大家办业务当场核对钱款,不能用来免除任何一方的法定责任。

本案严先生只存2500元,账户多出来的22500元,不属于他,属于不当得利。

不是自己的钱,就算进了银行卡,也不能私自留下。

银行出错,确实有责任,但不代表储户可以白拿这笔钱。

拒不返还,银行可以起诉追回;如果数额巨大还执意不还,还有可能涉嫌侵占罪,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合严某这个案子,如果银行起诉后,严某依然执意不肯返还22500元,达到当地数额标准,就有可能涉嫌侵占罪。

民事上的不当得利是必须还钱;侵占罪是刑事犯罪,要判刑、罚金,二者不是一回事。

听完法官讲法,严先生才明白过来,同意返还全部钱款,双方达成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