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松滋有位严先生,揣着2500元去银行存款,柜员手一滑,竟给他存成了25000元。严先生一看,心里乐开了花,回家就把多出的22500元转给了妻子。银行当晚对账发现少了钱,打电话请他退还,他却指着柜台“离柜概不负责”的牌子理直气壮:“你们自己写的规矩,凭什么让我还?”
银行无奈,一纸诉状告到法院。法官一锤定音:这钱,必须还!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就是不当得利,天经地义要返还。至于那块“离柜概不负责”的牌子,不过是银行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拿来当挡箭牌,纯属自欺欺人。
这事说来令人啼笑皆非。贪小便宜吃大亏,古训从来不是空话。严先生本以为捡了个“天上掉馅饼”的大便宜,殊不知馅饼底下藏着法律的铁板。若金额更大且拒不退还,甚至可能触犯侵占罪,从民事纠纷升级为刑事风险,那可就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但话说回来,人非圣贤,面对横财不动心者寥寥。真正考验一个人的,不是有没有贪念,而是能否在贪念升起时及时刹车。心态决定一切——心若正了,路就不会歪;心若贪了,再好的运气也会变成灾祸。
内修心,方能不为外物所惑;外调身,方能行稳致远;感恩生活,方能知足常乐。严先生的经历提醒我们:别人的失误,构不成你占有的理由。钱不是你的,早还比晚还体面;心若干净,走到哪里都光明磊落。
人生在世,最大的财富不是账户里多出来的数字,而是半夜能安然入睡的良心。守住这份心安,才是真正的大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