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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350万判了2250元,原告倒贴3万受理费,李健那300块还没去领 孙涌智告王菲侵权要350万,法院判了2250元,他还得自己掏3万案件受理费。 这个结果出来的时候,原告代理律师丁笑天对凤凰娱乐说了一句话:光打官司的成本就将近十万元,维权的人反倒成为被害者。索赔350万,到手2250块,外加3万

索赔350万判了2250元,原告倒贴3万受理费,李健那300块还没去领
孙涌智告王菲侵权要350万,法院判了2250元,他还得自己掏3万案件受理费。
这个结果出来的时候,原告代理律师丁笑天对凤凰娱乐说了一句话:光打官司的成本就将近十万元,维权的人反倒成为被害者。索赔350万,到手2250块,外加3万受理费自己扛。这笔账怎么算都是亏的。
350万是怎么算出来的
孙涌智对中新网转引的《楚天金报》说过,这次诉讼不针对王菲个人,只针对她在2011到2012年全国多场巡演中未经授权演唱《传奇》。他还在凤凰娱乐2012年9月的报道里说,被侵权两年了,没法一直保持沉默。
按照孙涌智方面的说法,王菲在17座城市办了43场巡演,每场都唱了《传奇》。350万这个数,是律师根据演唱会门票、广告、赞助等收益算出来的。从这套算法看,版权方是按商业演出的整体收入盘子来主张权利,把《传奇》这首歌在整场演唱会里的贡献折算成一个比例,再乘以场次。逻辑上说得通,但法院没有采纳这套算法。
华西都市报记者在2013年9月当面问过孙涌智,王菲刚和李亚鹏离婚,官司紧接着推进,是不是借离婚风波炒作。孙涌智否认,原话是“我压根儿就没有任何借王菲离婚来炒作自己的知名度”,称这只是时间上的巧合。
法院为什么只认2250元
北京第二中级法院2013年7月判下来:被告祥宇文化等四家演出公司向老孙文化支付《传奇》词使用费2250元,补偿诉讼支出751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王菲经纪人陈家瑛的制作公司不在责任主体之内。
从判决逻辑看,法院把词和曲分开处理。曲的部分,李健加入了音著协,演唱会方向音著协交过钱。词的部分,王菲方没有单独向词著作权人支付。演唱会方向音著协交纳的24首歌著作权使用费一共13.5万元,分摊到《传奇》的词上,就是2250元。法院认定侵权演唱场次是10场,按音著协最低标准每场225元计。
这说明一件事:版权方按门票收入算出来的350万,和法院认可的赔偿标准之间,隔着一条巨大的沟。法院不认门票收入分成这套算法,只认音著协的收费标准。索赔数字的可靠性,被判决结果直接打了折扣。
李健把自己摘干净了
官司打起来之后,李健对中新网转引的《扬子晚报》表了态:这个官司跟我和王菲都没有直接关系,是《传奇》版权人孙涌智和王菲商业演唱会主办方之间的事情,王菲只是演唱者,并不侵权。
李健这个切割做得很干净。他没有骂版权方,也没有站队王菲,只把责任指向合同关系里该负责的那一方。法律上他确实早就不是能决定《传奇》能不能被唱的人了。2008年10月孙涌智从李健、刘兵手里买走版权,合同约定只有李健本人可以演唱,他人演唱须经孙涌智同意。
李健后来在访谈里提过,卡拉OK分给他300多块钱,他没去领。写歌的人拿到手三百块懒得领,版权方追着演唱者要350万,法院判了2250元,原告还得倒贴3万受理费。三本账摆在桌上,每一本都对不上。
网友当年吵成两派
判决结果出来后,台湾TVBS报道称大陆网友在微博上声援王菲,认为因为人红就被告,以后好歌没人敢唱。另一边也有网友质问版权方:真要维权为什么不要一块钱,非要300万。舆论场分成了两边,一边觉得版权方欺负人,一边觉得索赔金额离谱。
陈家瑛方面的态度也值得看一眼。2012年10月北京二中院受理案件后,陈家瑛方面拒绝接收传票,称又没出CD、又没出唱片,不存在侵权问题。同年12月她对媒体表示没有收到法院法律文书和传票。2013年2月法院发出公告,限期到庭,否则缺席判决。从应对方式看,王菲团队一开始的判断是这事跟自己没关系,直到判决出来,责任落在演出公司头上,制作公司不在责任主体之内。
三本账对不上
孙涌智2011年接受《三联生活周刊》采访时说过一句话:《著作权法》颁布20年了,但在保护音乐著作权方面,并没有真正给词曲作者带来好的保护。两年后他追着王菲要350万,最后拿到2250元。他自己就成了这句话的注脚。
版权方按门票收入算出350万,法院按音著协标准判2250元,写歌的人连300块都没去领。算账的倒贴钱,唱歌的没赔钱,写歌的不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