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在哪里钱就在哪里!湖北荆州,女子与丈夫结婚14年并生了2个孩子,她一心一意跟丈夫过日子,谁知丈夫已6年不经常不回家,也不给2个孩子生活费,家庭重任全压在女子身上。女子宁愿净身出户也选择离婚。万没想到在离婚后,她整理物品时看到前夫一备用手机,想尽办法解锁成功,竟发现他在7年内给一女人转账202万!女子五雷轰顶,自己孩子,他一分钱不给,竟将钱给了外人?随即女子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而那个女人狡辩称,她与女子丈夫生有孩子,这是抚养费不是赠与!法院判的痛快淋漓!
曾女士与刘某结婚14年,生了2个乖巧懂事的孩子,孩子小时,她只能相夫教子,承揽家庭的一切琐事,在家做个贤内助。
刘某在外工作,刚开始生活稳定,后来曾女士慢慢发现,丈夫回家次数越来越少,就连给孩子们的生活费及上学费用也越来越少。
从2018年开始,就再也没往家里交过一分生活费。
照顾孩子、日常开销、家庭琐事,全部压在曾女士一个人身上。
她任劳任怨咬牙撑着,满心以为只是夫妻感情变淡、对方不负责任。
可丈夫这样的行为,越来越胖让曾女士伤心,你不管家,不抚养孩子,那要你干什么?反正所有的压力都在自己身上,那不如眼不见为净!你过你的,我过我的好了!
她为了早日解脱这种折磨,离婚时干脆选择净身出户,就此斩断过往,开启新生活。
刘先生看曾女士愿意净身出户,他当然二话没说,直接办了离婚手续。
2024年6月,曾女士和前夫刘某正式离婚,结束了长达14年的婚姻。
离婚后,曾女士在家中收拾物品,无意间翻出前夫遗留的备用手机。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解锁后,多次尝试竟然成功打开,可眼前的画面让她瞬间崩溃、浑身发凉。
手机里的聊天和转账记录,彻底揭开了前夫的真面目。
从2017年到2024年,整整7年时间,刘某长期和一名黄姓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还源源不断给对方转账,累计金额高达202万元。
婚姻最伤人的从来不是平淡琐碎,而是藏在背后的背叛和算计!这个狠心的男人,自己孩子一分不给,竟大手笔给别人转钱?
一边是对妻儿不管不问、零养家付出,让妻儿跟着自己吃苦受累;另一边是拿着婚内赚的夫妻共同财产,大手笔补贴外人。
巨大的落差,让曾女士又委屈又愤怒,多年的付出和隐忍瞬间变得一文不值。
平复情绪后,曾女士果断拿起法律武器,将第三者黄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所有转账赠与无效,全额归还钱款。
开庭之后,对方的说辞让人大跌眼镜。
黄某坚决不认这是赠与,辩称这笔巨款是刘某支付的非婚生子抚养费,是为人父亲的法定义务,不该返还,还让曾女士去找前夫纠纷,不该为难自己。
同时黄某的律师还提出,部分转账已过了3年诉讼时效,不该追责。
黄某提出要做亲子鉴定,证明孩子就是刘某的。
谁知,刘某坚决不露面,始终缺席、拒不配合,亲子鉴定做不成,黄某无法拿出证明孩子是刘某的证据。
她拿出的孩子证件、成长记录等材料,也完全没办法证实孩子和刘某的血缘关系。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益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民法典》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确定无效后,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当返还财产 。
婚内夫妻共同财产是整体资产,不分你我份额,不存在各自一半处置权。
刘某瞒着妻子,在未协商、非家用的情况下,私自将巨额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既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也违背公序良俗,所有赠与行为全部无效。
《民法典》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
黄某说转账是抚养费,就要举证证明孩子和刘某存在亲子关系。
刘某拒不配合亲子鉴定,护照、成长记录等材料都不能直接证实血缘关系,举证不能,这个说法法院不采信。
3年时效不是从转账那天开始算,而是从曾某发现这笔转账、知道自己权益被侵害时起算。
曾某之前完全不知情,发现线索之后马上起诉,没超过诉讼时效,所以对方时效抗辩不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黄某10日内全额返还202万元。
哪怕退一步讲,就算两人真的有孩子,抚养费也该合理合规支付,绝不能以抚养费为幌子,肆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原配合法权益。
这场胜诉,不仅帮委屈多年的宝妈追回了血汗钱,也给所有婚内转移财产、背叛婚姻的人狠狠敲响了警钟。
信源:红星新闻 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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