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有一男子,借出去 4000 块钱,对方赖账不还,在一天晚上 11 点到欠账人家要钱,双方交涉期间,欠账人突然发病,男子当场报警,拨打 120,欠账人送到医院后于次日凌晨死亡,死于心源性猝死。欠账人家属将男子告上法庭,说男子明知对方有心脑血管道疾病,深夜上门,言语刺激,把人刺激死了,索赔 358080.2 元。最后法院通过审查,把欠账人家属的诉求全部驳回。虽说男子赢了官司,可他借的 4000 块钱也要不回来了。
看了这场纠纷,真令人唏嘘的。男子深夜上门索债,虽本意只是讨要 4000 元欠款,交涉中对方突发心源性猝死,但他及时报警、拨打急救电话,尽到救助义务。法院查明无证据证明其存在言语刺激、加害行为,依法驳回索赔,守住了法律底线。可男子胜诉却没能拿回欠款,提醒人们讨债要走合法途径,避免深夜上门引发意外风险,维权也需兼顾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