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把钱借给别人的结果!”内蒙古,一男子借出去4000元,对方赖账不还,男子急了,半夜11点到对方家要钱,不料,对方情急之下,突发心脏病死亡,家属告到法院,说男子要钱刺激了对方,这才导致对方死亡,家属要男子赔偿35.8万,法院判了!
金某找田某借钱,借的时候,说的可怜了,他还信誓旦旦,拍着胸膛说自己很快就还。
田某看他说的情真意切,心里一软,借给了金某4000块钱。
他原本以为,俩人关系不错,既然对方遇到了难处,能帮就帮,金某用完后肯定会及时归还。
可没想到,金某可不是这么想的,他拿到钱后,很快就还完,他心想着,凭本事借来的钱,凭啥要还?
从此后他一声不吭,就连走路都躲着田某,他找遍借口,就是不肯给田某还钱。
时间一长,田某急了,这钱又不是很多,稍微省一点明明就能还了。
可他打电话,金某不接,发消息追问,金某一句话也不回。
田某气急了,你这不是欺骗人吗,我好心把借给你救急,你用了这么久,连一句感激的话都没有。
你吃香喝辣的照常生活,就是不肯还钱,你当我是冤 大 头就这么算了?
他越想越气,钱虽然不多,也是自己的血汗,即便是真的还不起,起码给一句话说明情况也是可以的。
如今这个样子一声不吭就不还钱,对方明明就想赖账。
2025年9月某天,他一气之下,半夜11点到田某家里要钱。
俩人见面,田某直接让金某还钱,可万万没有想到,俩人交涉期间,金某突然身子一歪,竟然猝死了。
田某惊呆了,立马报警,又打120急救,金某被送医抢救,可还是没能抢救回来,最终诊断为心源性猝死。
金某家属不乐意了,觉得这事全怪田某,如果他不来要钱,金某也不会死亡,都是他跑来要钱,这才把金某刺激到了。
家属一纸诉状,直接把田某告到法院,张嘴就要35.8万的赔偿。
他们说了,田某明知道金某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病,还故意在半夜11点上门要钱。
他全程用难听的话刺激金某,和金某吵架,田某还在外面踢了车辆。
这些行为凑到一起,是田某把金某逼出了心脏病,虽然警方说田某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他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田某委屈,自己根本没做过激的事,从头到尾就是正常要账。
田某说了,明明是金某欠钱不还,我要自己的钱,既没骂他,也没动手打他。
是他自己心脏病发作死亡的,和我有啥关系?凭啥要我赔钱?
法院经过审理调查,认为田某本来就是债主,上门要属于自己的4000元没有错误。
而且证据也证明了,田某全程没动手打人,没指着鼻子侮辱人,更没胁迫过对方,没有任何过激的行为。
金某是心源性猝死,没有证据能证明田某事前知道他有心脏病。
因此,法院认为,金某家属没法证明金某的死亡和田某要账行为有因果关系。
家属要田某赔钱,既没事实支撑也没法律依据,一审判决,驳回家属的全部请求。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金某家属一口咬定,是田某的催债行为把金某刺激出了心脏病。
但口说无凭,必须要拿出证据,现有证据证明,田某要钱时并没有过激语言和行为。
家属拿不出证据来证明他们的说法,因此,他们必须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也就是说,法律不能脱离证据,田某明明是讨要自己的钱去了,他不可能会提前预支金某会心源猝死。
法律不会随便让一个正常维权的普通人,为自己根本预见不到的意外背上巨额赔偿。
因此,法院对家属的索赔请求不予支持。
看了这件事情,你还敢把钱往外借吗?
心源: 抽屉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