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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的脑袋真不简单!广东东莞,一餐饮公司曾开着两家门店,后因亏损倒闭了一家。另一

老板的脑袋真不简单!广东东莞,一餐饮公司曾开着两家门店,后因亏损倒闭了一家。另一家公司半年亏损50万。老板觉得这个公司有50多名员工,如这个店也倒闭,这些人就得失业,他思来想去决定自救整顿,公司发布公告,员工工资4800元以上的要扣除最高20%的工资用来分摊公司的经营亏损。全体员工对这个决定集体抵制,他们无法接受公司亏损让他们拿大家的血汗钱来兜底。5天后,公司无奈紧急取消扣薪方案。网友:亏本让员工分担,公司赚钱有没有给员工分红?

据悉,这家餐饮公司原本开了2家门店,后续经营惨淡、持续亏损,仅剩一家门店维持运营,现有员工约50人。

从今年4月份开始,门店生意持续低迷,累计亏损超50万元,巨大的经营压力让公司难以支撑。

公司老板绞尽脑汁想将店继续下去,他不想让自己辛苦打拼的事业彻底垮了,为了保住自己的公司和50多名员工的岗位、维持运营,他竟想出一自作聪明的办法。

10月18日,公司发布一则薪资调整通知,官宣全新的绩效核算方案。

方案明确,从11月1日起,月薪4800元以上的员工,要扣除最高20%的工资用来分摊公司的经营亏损。

月薪4800元以下的普通基层员工,不用参与亏损分担。公司还表示,超出员工分担部分的亏损,将由股东自行承担。

他也清楚,这个通知会有很多人不会接受,那他有加了一条,如有意离职的员工可以正常申请办理。

这条信息明确告知,你不接受,那就去申请离职好了!

员工们对这样的公告无法接受,公司盈利时,红利全归老板股东,员工只能拿固定工资。

如今公司经营不善亏钱,却要克扣打工人的血汗钱?美其名曰是为保住员工饭碗,可实质上就是剥削劳动者,完全不合情理!

公司全体员工越琢磨越不是味,所有人一起找老板,坚决抵制、不愿接受。

老板解释说,各股东初衷是想让员工和企业共渡难关,等后续门店盈利回暖,就把扣除的工资返还给员工,还会额外发放奖金。

可这番说辞,根本没能打动员工,他们根本不听老板画的大饼,执意不接受扣薪方案。

公司老板及股东看员工的激烈情绪和反对的态度,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感觉扣薪方案根本无法落地执行。

发布通知5天后,公司紧急发布新通知,正式作废此前的扣薪方案。

官方明确该方案自始至终没生效、没落地,不存在任何扣薪、追溯追责的情况,所有员工薪资全部按照原本标准足额正常发放。

10月24日,涉事公司负责人对外回应,坦言方案因全体员工不认可,已彻底取消,后续不会再推行类似规定。

《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第2项: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

公司与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应按约定支付工资。

做生意盈亏属于老板、股东承担的商业经营风险,劳动者只付出劳动、领取约定工资,不承担企业经营亏损风险。

这家餐饮公司把“分担亏损”包装成绩效方案,本质是想用内部规定转嫁经营风险、免除公司自身责任,属于排除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法定权利,该方案在法律上是无效条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只有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才可以按约定从工资扣除赔偿款,每月扣除不超当月工资20%;企业自身市场亏损,不属于该条适用情形 。

门店生意差、客源少带来的亏损,和员工个人过错无关,不在合法扣薪范围之内,哪怕只扣20%,同样违法。

公司扣薪方案提前作废,没形成克扣工资的事实,不用承担补发工资、加付赔偿金的责任。

如实际扣款,员工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全额返还被扣工资。

法律只允许员工因个人重大失误造成公司直接损失时,有限度扣除工资,门店整体亏损不属于合法扣薪理由。

企业哪怕包装成绩效考核,强行扣薪也属于违法降薪。

公司经营盈亏是经营者的责任,打工人按劳取酬天经地义,想让员工替企业亏本兜底,既不合情理,更不符合法律规定。

有人说,这餐饮公司老板头脑真不简单,惦记上员工的三瓜两枣了?

有人说,绝对是套路,就是想裁员,直接裁员要赔偿金!这样员工就会想主动离职,公司就不用那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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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江西都市现场 2026-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