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起步提速眼看就要直接扣篮,曾凡博斜刺里一把死死扯住对方胳膊,裁判看完录像回放,居然只吹了个普通犯规?
当时史密斯速度已经完全冲起来了。
这摆明了是一个必进球的机会,曾凡博从侧后方直接上手拽人,身体连正面对抗的防守位置都没站住,纯粹就是用身体拉扯强行打断进攻。
按照国际篮联这两年的新规则,针对这种快攻转化阶段、破坏绝对得分机会的犯规,判罚尺度早就收紧了。
这种动作放在国际赛场上,大概率要被抓违体。
可到了咱们自己的赛场,裁判站在技术台前看了半天慢动作,最后慢悠悠比划了一个普通犯规的手势,实在让人看不懂。
规则年年都在和国际接轨,裁判手册换了一版又一版。
但有些裁判手里的哨子,尺度仿佛还停留在好几年前。看回放成了走过场,关键时刻还是习惯性地和稀泥、找平衡。
球员在场上拼的是对抗,裁判在场上比的是对规则的理解和执行力。
如果连这种破坏快攻的拉拽都能轻描淡写地放过,以后到了国际赛场上,吃亏的到底是谁?
大家觉得曾凡博这一下,到底该不该给违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