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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件发生在江西新余,一名13岁初二女孩私自将母亲两条总价值1万多元的金项链卖

这起事件发生在江西新余,一名13岁初二女孩私自将母亲两条总价值1万多元的金项链卖给涉事老凤祥银楼恒太城店,金店在未征得家长最终确认的情况下,当场将两条金项链熔化,女孩母亲得知后完全不知情,明确拒绝追认该交易,要求店家原样返还金项链。

事件双方核心说法
家长方‌:女孩母亲表示两条金项链是自己的私人物品,完全不知情女儿私自拿去变卖,坚决不同意金店将项链熔化,要求店家把原物完整返还。
金店方‌:涉事门店工作人员称,交易时曾主动提出要联系女孩家长确认,但女孩口头表示项链是妈妈送给她的,不用联系家长,因此完成了回收流程。
事件对应的法律责任认定
交易行为自始无效‌:13岁属于《民法典》规定的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变卖价值1万多元的贵重黄金首饰,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能够独立处置的范围,既不属于纯获利益行为,也不属于日常小额消费范畴,家长明确拒绝追认的情况下,该买卖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金店不能免除自身审查责任‌:金店不能仅凭未成年人一句“东西是家长给的”就直接认定交易合法,店家本身负有主动联系、核实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强制审查义务,女孩单方面的口头表述不能构成家长的有效同意。
金店无法主张善意取得‌:这类未成年人私自变卖家中贵重物品的场景下,金店没有按规定核验登记完整身份信息,很难被法院认定为善意取得,无法以此拒绝返还或补偿。
财产返还规则‌:黄金首饰已经被熔化、无法返还原物的情况下,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金店需要向家长支付对应黄金的全额折价补偿款,过往多地同类案例法院均作出了支持家长诉求的判决。
黄金回收行业合规红线

按照2026年最新的黄金回收监管规则,所有黄金回收交易都必须核验交易人身份证,登记完整身份信息,全程录像存档;未成年人单独前来办理黄金回收业务,正规门店必须要求监护人到场陪同,当面确认同意交易之后,才可以承接回收业务,不能仅凭未成年人的口头表述就跳过核验步骤直接熔金。

事件曝光后,大量网友热议,普遍认为金店面对未成年人处置大额贵重物品,不能只认金子不认人,当场熔化的操作直接销毁了原物证据,明显没有尽到应有的核实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