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会面时间很短,老母亲哭得浑身发抖,张顺兴反倒努力稳住情绪,轻声宽慰母亲。在很多人的想象里,临刑的犯人大多会崩溃、痛哭或者歇斯底里,可张顺兴自始至终都很平静。法警准备按程序执行,就在这个生死交界的瞬间,他突然开口叫停。
在场工作人员下意识停下动作,所有人都以为他要翻供、喊冤,可他说出的内容,和案情无关,是一个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请求:自愿捐献自己的器官,希望能救别人。
张顺兴 1966 年出生在河南偃师,父亲早早离世,母子二人相依为命。年少的他性格老实,力气大,平时不喜欢与人争执,早早扛起家里的重担。日子本就清贫,生活里的欺辱也一直没有断过。
后来一次冲突伤人,1998 年他被判八年有期徒刑,入狱之后,妻子选择和他离婚。漫长的牢狱岁月里,他最放不下的,就是独自在家、无人庇护的老母亲。
2005 年,张顺兴刑满释放。他没有想过继续惹事,只想找一份工作,好好挣钱赡养母亲。他去煤矿打工,干活踏实,省吃俭用。工友梁学文以母亲生病为由,向他借走一千多元。
这笔钱是张顺兴辛辛苦苦攒下的血汗钱,他出于同情爽快借出。可之后他才得知,梁学文根本没有拿钱治病,而是全部拿去赌博。
当张顺兴上门讨要欠款时,对方不仅拒不还钱,还当众辱骂他,连他年迈的母亲也一并羞辱。
长久积压的委屈瞬间爆发。情绪失控之下,张顺兴持刀杀害梁学文。犯下命案之后,他没有选择逃跑,心里想起了多年来不断欺负母亲的邻居余秀莲,还有侵占母亲房产、苛待母亲的姐夫郭松旺。
短短八个小时之内,他接连夺走三条人命。作案结束,他主动前往派出所自首,对全部犯罪事实如实供述。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辩护方向法庭提交相关材料,说明几名被害人事前确实存在欠钱不还、长期欺凌张顺兴母亲等过错,希望法庭酌情考量。
但法院审理后明确,即便被害人存在过错,任何人都无权动用私刑剥夺他人生命,私力复仇不能成为免除重罪的理由。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张顺兴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极其严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拿到判决书,张顺兴没有上诉,坦然接受判决。
等待行刑的这段日子里,张顺兴一直在思考自己的归宿。他清楚自己犯下无法挽回的过错,理应承担法律后果。
他不想自己离开之后,什么都留不下,于是写下申请,愿意在死后捐献器官与遗体,用来救治等待移植的病患,剩下的遗体可以用于医学研究。
于是就有了刑场上那一幕。当所有人以为他要申诉案情,他郑重提出,希望完成器官捐献的心愿。现场工作人员听完,内心五味杂陈。
2006 年 8 月 23 日,张顺兴被依法执行死刑,他生前捐献器官的申请,按照相关流程办理。
这件事过去多年,直到今天,依然会被人提起。很多人会共情他从小到大的苦难,心疼他母亲常年遭受的刁难,理解他护母心切的情绪。
但共情不等于认同。生活里遇到委屈和不公,有调解、诉讼、报警等合法途径,私刑永远不是解决矛盾的办法。
一旦选择用暴力的方式复仇,不仅会夺走别人的生命,也会彻底毁掉自己,留下破碎的家庭,让年迈的亲人承受无尽痛苦。
遇到纠纷,最不该做的就是被怒火裹挟,走上极端。一时的快意,换来的往往是一辈子无法挽回的代价。守住法律底线,理性处理矛盾,才是保护自己和家人最好的方式。
信源: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