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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好”值得殷商王朝用最顶级的资源去包装吗? 殷墟五号遗址有一个问题,值得重新

“妇好”值得殷商王朝用最顶级的资源去包装吗?

殷墟五号遗址有一个问题,值得重新提出来:

那么多高等级的礼器、那么多不同的铭文,集中在一处,究竟是在讲一个人的身世,还是一个王朝的祖先与王统?

按照通行解释,这里是武丁配偶妇好的墓。考古研究将器物铭文、甲骨卜辞和遗迹形制相互联系,建立了墓主身份的判断。这套解释有它的依据,不能略过不谈。

但解释已经建立,并不意味着所有问题都已经解决。

一处遗址被命名为“妇好墓”,不等于其中每一件器物的意义,都只能围绕妇好一个人展开。

我所追问的,正是这个问题。

所谓“值得用顶级资源去包装”,当然不是说女性不配拥有重器,也不是否认王室成员可以得到隆重的丧葬待遇。我要问的是:这些器物所表现出来的礼制身份,究竟属于个人,还是属于王朝?

在我的研究中,殷墟五号遗址的一些铭文与器物,可以沿着殷商族谱、王屋、帝王帝妃方鼎、殷尊、封钺等方向重新考察。这些名称与对应关系,是我的研究性解释,仍须逐件核对原器、字形、出土位置与同类材料。

但它们提出的问题,不应因为已有“妇好墓”这个名称,就被挡在讨论之外。

先说族谱。

如果不同铭文经过重新辨读和编排,确实能够形成祖源、婚配、生子、立族、受封的连续关系,那么它记录的就可能超出一个人的生平。

这时必须追问:我们看到的是不同来源的随葬器,还是一套围绕殷人祖先组织起来的祭器?

两种解释,哪一种更能说明铭文之间的关系,要靠材料来判断。

再说“王屋”。

我提出的“王屋”与宗庙“重屋”方向,涉及遗址究竟承担什么功能。地下埋藏、地上建筑、器物陈设和祭祀活动之间,是否存在能够复原的关系?

墓中有祭器,并不能直接证明是庙;但既然祭器承担祖祭功能,也不能只用“陪葬品”三个字,便结束对其原有用途的追问。

再看帝王、帝妃方鼎。

通行研究把“司母辛”器解释为后人为妇好制作的祭器。这说明,即使沿用现有解释,相关器物也包含死后祭祀与王室身份的意义,不能完全当作私人生活用品理解。

我的进一步追问是:这些铭文中的称谓,究竟指向谁?其组合能否与更早的祖先祭祀发生联系?

这里最要紧的,是把字读清楚,把关系讲完整。不能见到一个称谓,就把其他器物全部归到同一人物名下;也不能因为提出了另一种释读,就认为已经证明了另一位祖先。

殷尊、封钺,同样如此。

尊用于怎样的礼仪?钺代表怎样的权力?它们是个人身份的标志、王命授予的凭证,还是祖先功业的纪念?这些问题,需要器物组合与铭文共同回答。

器物贵重,只能说明资源投入很高。要进一步判断它属于什么制度,就必须说明:谁使用,祭祀谁,由谁制作,又为何集中在这里。

因此,“妇好值得吗”这句话背后,真正需要讨论的是:

一个王室人物的身份,是否足以解释整处遗址呈现出来的全部关系?

如果能够解释,就应当把证据一项项摆出来。

如果仍有解释不了的铭文、器物组合和空间关系,就应允许其他假说进入比较。殷人宗庙“重屋”,正是我提出的一条研究路径。

它不能仅凭礼器等级高就成立,却也不应仅因遗址早已定名,就失去检验的机会。

我们今天面对的,不只是“妇好”这两个字。

还有铸在器物上的不同称谓,还有礼器所承载的祖先记忆,还有殷人如何理解自身来处的问题。

考古解释最终要回答的,是这些东西为什么在一起。

如果其中保存着一个王朝的祖源与宗统,我们就有责任把它读出来;如果它们确实围绕妇好个人形成,我们同样应当把这条证据链讲透。

让器物说明历史,不能让一个名字替所有器物作答。
——翁卫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