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给男主播刷了10多万的礼物,。博主一感动,把网红猎犬送给了她。女老师养了两个多月,狗都认窝了,博主突然反悔:那不是送,是“临时寄养”。
让老师还回去,老师不还就在直播间带动粉丝各种侮辱攻击。甚至还开人肉盲盒,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电话都被博主一清二楚的知道,说不还就到工作单位闹,到家门口赌。打电话都到教育局投诉、到学校投诉。
女教师没办法就起诉博主,法院一审认定,吴某在直播中贬损江女士人品、披露其教师身份,构成名誉侵权,判他在“西北刀客-吴队”账号上发布经法院审核的道歉信,展示不少于7天。贵阳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可判决下来之后,道歉信到现在没影。吴某那边的说法是“道歉内容还没和对方谈拢,等法院审核”。与此同时,他放话要另案起诉,把狗要回来
那老师打赏出去的十多万也是临时寄存,必须退回。一手退钱,一手退狗。不要只想要自己的,别人就应该无私的给你!
视法院判决如无物,法律尊严何在?不能判而不决,不执行就强制执行,并罪加一等!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应该把素质极差的网红禁播
这只是道歉的事吗?名誉侵权、煽动网络暴力,己经涉嫌刑事犯罪,当事人应作出的应对是:刑事控告、民事控告、网络监管部门投诉,然后法院刑事附带民事立案、网管部门责令平台封禁帐账号账,让这个真正人品有问题且已构成违法的所谓网红主播承受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