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任艳玲作为从山东东阿后关山走出来的90后写作者,所思所念所想都不会抛离那一抔泥土的气息的,何况那方土地上的棉花、高粱、玉米、粮囤、枣红马、大黄牛……即便是一通炉火、一处老戏台、几近失传的针线活儿(女红)都是那么浸染着厚德载物的泥土的品格。而那片土地上生活着或者曾经生活着的命运多舛的大姨秋华、流浪漂泊的云姨、邋里邋遢的光棍汉阿木伯……这些在作者内心底片里往复回响而不能忘却的闪亮的名字,构筑了散文集《关山笔记》不可或缺的精神原乡。
任艳玲自幼生活在兹土兹乡,在鲁西平原朴实的民风和厚重的泥土里寻找着人生的意义。在她的散文集中,我们既能看到她对故乡人事的无限怀想,又能品咂到她对这片土地形而上的思索。在《泥土的品格》这篇散文里,她让心灵靠近每一块泥土,哪怕是贫瘠的、板结的、散落的,她都用温润而悲悯的笔触赋予泥土以温度、筋骨和生命。在任艳玲的心里,泥土高于一切,蝼蚁一样的人生,即使辉煌或者寂然,又怎么能抵得上一粒泥沙或者一抔黄土?“我们的骨头为何如此坚硬?因为我们始终拥抱大地,我们的身体里有经过风吹火炼的泥土”,当我读到任艳玲这些散落在作品里的句子时,内心为之一颤。鲁西广袤的土地给予作者更多接近自然亲近土地的先天条件,懂得土地的人是靠近神灵最近的,生死之间只有土地不亏待每一个自然人,隔膜也不会树立在与土地亲近的人身上。可以想象,即使后来离开了这片土地去读书,文学硕士以后又在省城谋得了职业,但任艳玲的每一个梦里,又何尝没有棉田里的春风浩荡和高粱地里的惠风和畅呢?
对于家乡和土地的爱与恨往往会体现在一个写作者文字的字里行间,“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乡村现在好像已经不复存在,但曾经存在过。流失了的有文明的痕迹,但也并非绝对的文明。所以就有了怀乡,所以就有了遗憾,遗憾能在一定程度上制造美。哪一幅名作之上不留下一个小小的瑕疵呢?莫言先生在他的《红高粱家族》里写道:“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由此可见,爱恨交加就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文学书写。那个年代农村抱养孩子的故事就发生在作者的《不能说的秘密》之中,而且是真真实实地存在于农村的现实之中。我想这样真实的素材如果在纵横捭阖之间拉开一个非虚构的大幕,作者情感的复杂性缠绕在其中,爱恨情仇染指在情节的字里行间,将是另一种阅读的感受。“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诗人艾青的这句诗无时不在勾起我对乡村生活的回忆和反刍,当2009年我在《北京文学》第6期发表组诗《诗写乡下》的时候,当我对大地之上的芋头、蝉龟和扶玉米的父亲进行深情书写的时候,我想我的心情和任艳玲的心情应该是心心相印的。我在写芋头时写到“你与我其实是孪生兄弟/我们的来去都与泥土有关”;我在写扶玉米的父亲时写到“扶玉米的父亲/双脚焊接在泥土里/两注焦灼的目光/如同两根坚挺的木杖/支撑着玉米和我们/茁壮成长”……任艳玲散文作品中的乡村情怀和真挚情感更是俯拾皆是,在《怀念狗》中,“天不怕地不怕”由一身黑毛而腿毛变为黄色而间或黑白的“黄黄”土狗可是本领巨大,狗的忠诚与灵性尽在作者的笔下鲜活起来。在《姥娘》《阿木伯》《姐妹轶事》等作品里都是能在朴实无华的书写里见到乡村人事憨态可掬的形象,也从某种意义上具有了真实记录乡下生活的宝贵价值,给新新人类了解农村提供了难能可贵的缜密细节。路遥曾经在他的作品里写道:“土地啊,你哺育了多少代人,又埋葬了多少代人!”任艳玲的散文集《关山笔记》写的是自己的家乡后关山村,也是中国农村2000年前后乃至现今的真实缩影。
关山明月照大河,泥土馨香润心灵。泥土上生长的文字,即使不事雕琢,也会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