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入室盗窃,恰好撞见一女子在洗澡,见对方身材好,男子便想与其发生关系,女子惊恐之下掏出500元求他离开,男子收钱后仍霸王硬上弓,完事后丢下100元扬长而去。落网后他竟辩称自己只是“偷窃”,妄图脱罪,法院这样判了…
据了解,男子张某,一个游手好闲、靠偷鸡摸狗为生的惯犯。
那是一个闷热的夏夜,张某像往常一样在城中村的巷子里游荡,寻找着可以下手的目标。
这里的房屋密集,人员混杂,是很多外来务工者的落脚点,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天然的掩护。
凌晨两点多,张某发现一户人家的窗户没有关严,只留了一道缝隙。
他心中窃喜,确认屋内没有异常动静后,便用随身携带的工具轻轻拨开了窗栓,像一只猫一样悄无声息地溜了进去。
他以为这又是一次寻常的盗窃,目标不过是些现金、手机之类的财物。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这间屋子的主人,是一位名叫小雅的年轻女子。
因为天气炎热,小雅正在卫生间里洗澡,卫生间的门虚掩着,透出昏黄的灯光。
张某进入客厅后,立刻发现了这个情况。
他本应立刻拿上东西走人,但那一刻,邪念压倒了理智。
他没有去翻找财物,而是被好奇心和对女性的原始欲望驱使,蹑手蹑脚地朝卫生间走去。
透过门缝,他看到了正在淋浴的小雅。
在昏暗的光线下,女子的身影对他产生了巨大的诱惑。
张某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盗窃的念头瞬间被更可怕的罪恶所取代。
他推开了卫生间的门。
水声戛然而止,小雅惊恐地转过头,看到一个陌生的男人站在门口,正用一种让她毛骨悚然的眼神盯着自己。
她瞬间明白发生了什么,尖叫一声,下意识地用手护住身体,蜷缩到墙角。
张某被她的尖叫声刺激得更加兴奋,他反手锁上了卫生间的门,一步步向小雅逼近。
小雅吓得浑身发抖,她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反抗可能会激怒对方,招致更严重的伤害。
在极度的恐惧中,她想到了一个缓兵之计。
她颤抖着对张某说:“大哥,你别乱来,我这里有钱,都给你,你放过我好不好?”说完,她指了指客厅里自己放在包里的钱包。
张某停了下来,似乎在权衡利弊。
小雅见状,赶紧从花洒下站起身,胡乱抓过一条浴巾裹住身体,冲出卫生间,从包里拿出自己仅有的五百块钱现金,全部递给了张某。
她哀求道:“钱都给你了,你快走吧,我保证不报警。”
张某接过了那五百块钱,揣进了兜里。
小雅以为自己的破财消灾起了作用,刚想松一口气。
可谁也没想到,张某收下钱后,并没有离开的意思。
他看着眼前这个柔弱可欺的女子,心中的恶念已经彻底失控。
他把小雅推倒在地,不顾她的哭喊和挣扎,强行侵犯了她。
整个过程,对小雅来说如同身处地狱。
她所有的希望和尊严,都在那一刻被彻底碾碎。
事后,张某整理好衣服,似乎对自己的行为毫无悔意。
他甚至从口袋里掏出刚刚抢来的五百块钱,抽出了一张百元钞票,扔在了小雅身上,冷冷地说了一句:“这是给你的。”然后,他像个没事人一样,大摇大摆地离开了现场。
小雅在张某离开后,瘫在地上哭了很久,等她稍微恢复了一些理智,立刻报了警。
警方根据小雅提供的线索,很快就将张某抓获归案。
面对审讯,张某对自己的入室盗窃和强奸行为供认不讳,但他却对自己的行为性质有另一套说辞。
他辩称,自己拿了小雅的钱,又给了她一百块,这分明是你情我愿的交易,是“嫖娼”,而不是强奸。
他认为,自己最多算盗窃加嫖娼,罪不至此。
张某的这番言论,简直是对法律和道德的公然侮辱。
他试图用自己扭曲的逻辑,将一场暴力犯罪包装成一场不公平的交易,以此来减轻自己的罪责。
然而,法庭不会被这种荒谬的辩解所迷惑。
至于他所谓的“嫖娼”说辞,更是站不住脚。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意见,对张某作出了判决。
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
张某为自己的贪婪和兽欲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他以为自己只是犯了点小偷小摸的错,却没想到,一念之差,让他从窃贼变成了强奸犯,人生的轨迹彻底滑向了深渊。
这个案件再次警示世人,法律的底线不容践踏。
任何试图用花言巧语来掩盖罪行、混淆视听的行为,在法律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信源:裁判文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