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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男子在父亲去世5年后去办继承公证,却被一份多年前的离婚调解书卡住。他几

浙江温岭,男子在父亲去世5年后去办继承公证,却被一份多年前的离婚调解书卡住。他几经周折找到失联的姐姐,对方户籍上竟是母亲的“养女”,但名字、出生年份全对不上,公证处拒绝出证。法官深入调查后发现更大秘密:这个“养女”,其实就是调解书里的亲女儿,亲子鉴定也证实了这一点。直到这时,母亲才道出了隐情...
 
浙江台州的老高去世后,留给儿子高方的是一张18万元的存单。按照规矩,人走了,钱不能随便让某一个子女拿走,得先办继承公证。

高方拿着材料去了公证处,公证员翻到老高1999年的离婚调解书时,停了下来。

调解书上写得清清楚楚,老高和前妻阿琴婚后有两个孩子,一个儿子高方,一个女儿高圆,离婚后女儿跟母亲,儿子跟父亲。

公证员告诉高方,高圆也是合法继承人,得她一起来,这手续才能往下走。
 
高方对“姐姐”并非全无印象。父母离婚那年他才6岁,记忆里确实有过一个姐姐的影子,只是父母分开后,母亲带着姐姐走了,此后几十年再无联系。

他隐约猜到调解书上的高圆可能就是那个姐姐,但人海茫茫,上哪儿找去。这一拖,就是5年。

直到近几年,高方生活上有了压力,才又下定决心把这笔钱的事处理掉。

他四处托人打听,费了不少周折,总算联系上了姐姐。对方态度倒也干脆,表示愿意配合办手续。
 
事情到这儿,看上去只差最后一步了。可当高方把姐姐的材料递上去,公证处的人又发现了新的不对劲。

这位姐姐现在的名字叫林林,户籍信息显示,她是阿琴的养女,并非亲生女儿。

更要命的是,林林户籍上的出生年份是1993年,而离婚调解书上写的高圆是1992年出生,年份对不上。公证机构没法认定林林就是高圆,继承公证再一次被卡死。
 
高方没了办法,只能把银行告到温岭市人民法院大溪法庭,要求银行把父亲的存款还给他。

案子到了法官尚文婷手里,核心问题就一个:调解书里那个“高圆”,和眼前这个“林林”,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

法官先查了档案。林林的户籍底册上写着,她原是福利院的弃婴,2005年被阿琴收养。单看纸面材料,林林和高圆之间几乎找不到任何交叉点。

可林林自己说了一句话,让事情有了转机。她从小就知道自己是母亲亲生的,“养女”这个身份,不过是当年为了落户才安上去的。
 
法官联系上了阿琴。

阿琴已经中风,行动不便,但意识是清楚的。她翻来覆去只说一件事:林林就是高圆,是她亲生的女儿。

但口说无凭,法院启动了亲子鉴定。结果出来,阿琴确实是林林的生物学母亲。

与此同时,法官又找到了老高生前在乐清的好友和当年撮合两人的媒人。媒人的回忆补上了最关键的一块:当年介绍阿琴和老高认识的时候,阿琴已经怀了孕,婚后没多久就生下了女儿高圆。

老高心里清楚这个女儿不是自己的血脉,但从没亏待过她,一直当亲闺女养着。
 
那高圆为什么会在户籍系统里彻底“消失”?

阿琴身体好转后,把藏了多年的事说了出来。

当年她是居民户口,政策只允许生一个孩子。为了往后还能和老高再要一个,高圆出生后,她压根没去上户口。

后来两人离婚,女儿跟着她,到了上学的年纪,没户口报不了名。

被逼得没办法,阿琴想了个法子,以“收养”的名义把亲生女儿登记在自己名下,名字改成了林林,出生日期也往后挪了一年。

一个原本清清楚楚的亲生女儿,就这样在纸面上变成了“养女”。
 
法官把亲子鉴定、媒人证言、当年的户籍政策和收养档案放在一起比对,事实链子扣上了。

法律上讲的是证据,依据民事诉讼的高度盖然性标准,法院最终认定,离婚调解书里的高圆,和户籍上的林林,就是同一个人。

身份理清之后,调解跟着走完,高方终于从银行取出了那笔搁了5年的18万元存款。

一笔遗产,牵出一份藏了近30年的户口秘密,说到底,当年那个母亲不过是想让女儿有学上。

信息来源:北斗融媒